※ 引述《ainor (><)》之銘言:
: ※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 : 哇靠 還真敢講
: : 就算空服員帶風向還啥的也比你這個董事長好啦
: : 談判高手? 看到訴求一口氣全部答應叫談判喔?
: : 這種談判派我去也是可以啦.... 不說別的 光看外站津貼五鎂就是開高給你砍
: : 自己腦充血全部答應 結果現在反悔 還怪員工靠北
: : 不管挺不挺空服員 何董都該滾蛋啦
: : 我以為談判時價格喊高一點讓雙方互砍才是正常的呢
: : 感謝何董幫我上課......XDDDDD
: 真的是高手啊
: 先小媳婦姿態裝可憐照單全收
: 然後沒看後來風向就變了
: 你以為帶風向那麼簡單喔
: 他真的幫你上了一課啊
: 啊反悔了又怎樣
: 也不會有人挺工會了啦
: 就像你跟老闆該要加薪10K
: 想說他會砍,加個3K也好
: 沒想到老闆說好
: 就換其他人不爽了
: 結果你也沒加薪到反而被酸不爽不要做
: 你說這招厲不厲害
: 學著點啊
不爽不要做啊
想當年小魯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姿態進入包子輪班
也是牙一咬過了兩年 老闆雞巴的不給我在夜班早上晨會報加班
我還不是一句 道不同不相為謀 拍拍屁股走人
抗議什麼?
工會當時分割的這麼清楚 當天沒罷工的就沒有福利
結果
哈哈哈啊哈哈
本來就沒福利了啊 那些被退工會的人心裡一定是我上面那一句
等等華航認真清算起來的話...
先來去放空個50張華航先 bye
作者:
Jachu (邱顯元)
2016-10-18 09:40:00賞櫻了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6-10-18 09:41:00不爽可以罷工 沒工會的才是QQ不要做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6-10-18 09:43:00你沒工會不爽只能辭職,口憐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6-10-18 09:46:00沒工會支持行使不了罷工權 哭哭喔
作者:
turst (四番)
2016-10-18 09:46:00別忘了,蔡總統早在這件事下過御旨!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10-18 09:47:00你該等資遣 領資遣費跟失業津貼 你跟本虧爆 還洋洋得意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0-18 09:50:00自己慘,別人也不能這麼爽的心態真可悲。
作者:
xyz168 (小黑)
2016-10-18 09:52:00也是,有工會還可以丟雞蛋砸招牌齁~是有沒有這麼草莓的工會啊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0-18 09:55:00國外罷工去看一看,什麼叫草莓。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6-10-18 09:56:00
自己爽,別人不能跟我一樣爽的心態不可悲,是可惡
作者: yosukek (橘子小賊) 2016-10-18 09:57:00
被凹只能摸摸鼻子走人 現在卻沾沾自喜的可憐蟲
作者:
xyz168 (小黑)
2016-10-18 10:01:00有guts一點就跟國外罷工一樣,你可以玩的工具有很多雞蛋可以拿來吃的,有guts砸雞蛋也要有guts撿蛋殼,懂?
作者: wish6632 (wish) 2016-10-18 10:04:00
路程可以算上班時間,我戶籍就遷到離島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0-18 10:07:00禁搭便車條款是寫在法律裡的,不爽去叫立法院修掉啊。
作者:
yq8213 (青澀楓情)
2016-10-18 10:09:00是我的錯覺還是全台灣最奴的人都在PTT??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0-18 10:09:00沒加入工會罷工的人,憑什麼要求和有出力罷工的人一樣條件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10-18 10:12:00搭不搭便車 還有得法院認定咧 好笑 自己解釋條文 你法官覺得違反就去告阿 法官認定拉 一堆看過條文就變法官不去告在那扔臭雞蛋 頗呵
作者:
lml99 ( )
2016-10-18 10:14:00一直講法律就去告拉 笑你不敢 法院認證無效就回你的桃園報到 回去領你的2美拉說個笑話 一直說人違約的不敢告還被告
講人家搭便車也很怪 人家企業工會也有拍桌抗議爭取當初不是有上新聞 拍桌抗議
作者: paraipa (paraiba) 2016-10-18 10:33:00
有魄力點..快點罷工.桃園上班卻不願意桃園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