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準備好同性婚姻的環境了嗎?

作者: wuluke (庭輝Tuna鮪魚)   2016-11-23 10:48:43
※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觀察家)》之銘言:
: 台灣分析事情總是一刀切
: 非藍即綠,討厭國民黨就是民進黨
: 反對同志法案的一些條例就是藐視人權
: 的確
: 同性戀跟每一個人一樣
: 我支持每個不同的人種
: 人類都需要一樣的人權
宏觀的來看 家庭是社會組成群體的最小單位。
穩定的家庭,善加養育後代,整個社會才能夠穩定發展。
而婚姻制度是做為保障這個目的的產物。這是社會長久以來習俗傳統所留
下的制度,而被我國民法所採納。
必須強調的一點,在長久以來的慣性下,婚姻從來就沒有包含同性,
而這也"不是"國際的主流價值觀。
以這個前提的基礎下,若有人,例如我,不願意對婚姻的定義做擴張解釋,
僅限於一男一女。是有所立論基礎的。
沒有小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也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不能因為有的
夫妻無法或是不願有小孩,而擴張婚姻的定義,到男女之外。
我同意,同性戀有組成家庭的需求,因此建議立專法以平息爭議,取得最大公約數。
作者: baralanwoo (芭樂蓮霧)   2016-11-23 10:50:00
你是在否定有不孕症的家庭嗎?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11-23 10:50:00
一夫多妻也是傳統 可以順便恢復嗎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0:52:00
在長久以來的慣性下,婚姻是一夫多妻
作者: pressurepot (壓力鍋)   2016-11-23 10:53:00
你的根據在哪?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0:53:00
沒有小孩的婚姻是不完整的婚姻,頂客族QQ現在民國105年,你說民法在這一百年了…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1-23 10:55:00
一夫多妻其實在富有人家一直都有 從來都沒消失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6-11-23 10:56:00
不孕症是生病了,甲甲一直拿不孕症來類比,是想說甚
作者: pressurepot (壓力鍋)   2016-11-23 10:57:00
幾千年的奴隸制度廢除以前也有人像你這樣講啊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3 10:57:00
要不要立女大男小婚姻法,很多人不接受小鄭莉莉這種老少配
作者: ssck215kk (天空兄)   2016-11-23 10:57:00
你擺明就說你反同就好講這麼多
作者: antigo (小頭貓怪)   2016-11-23 10:57:00
讚同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0:58:00
你說的是家庭,至於結婚只要兩個人相愛就可以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3 10:58:00
夫為夫妻財產管理人也改了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11-23 10:58:00
頂客族是該課重稅沒錯 他們留下爛攤子給別人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6-11-23 10:59:00
單親與隔代教養跟婚姻無關,不應該有小孩,挺剝奪侵權
作者: moonshield (一直前進就對了!!)   2016-11-23 11:01:00
現在就gay的論述有邏輯其他人起手式就是歧視
作者: XWSL (XWSL)   2016-11-23 11:02:00
魯蛇都生不起了 還要課重稅 連魯活的權力都不給人喔www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07:00
請問離婚為何不這樣訂: 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請問離婚為何不這樣訂: 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從結婚離婚制定看來 結婚都是相愛者的權利 不是小孩的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12:00
不懂立專法意義何在?只因為你想維持婚姻的定義而已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12:00
那你離婚不經小孩同意就不穩固啊 也不是為了後代啊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15:00
我國的婚制的法律歷史沒有幾千年啦 弱咖 只有幾十年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16:00
非也,從社會來看,本來每個婚姻都可以理性抉擇要生或不生,對社會才是最好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17:00
快支持改成這樣啊: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依護+盟垃圾思想 甚至應廢除離婚制啊是你的觀點好嗎 是你認為婚姻全是為了小孩only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19:00
婚姻的確很久以前就有,婚姻制度(法制化)是民法才有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20:00
那為何不修改成: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對你已經很客氣了 照護+盟垃圾思想 應該廢除離婚制是你的觀點好嗎 是你認為婚姻全是為了小孩only那為何不修改成:有小孩者 非經小孩同意不得離婚?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21:00
照你這邏輯,生一個宏觀來看也不完美,至少要生兩個ㄚ,不然人口越來越少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6-11-23 11:24:00
以前就有婚姻法律保障哦?你歷史真好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24:00
而且以繁衍的角度來看,同性婚姻合法,不會影響到異性婚姻要不要生小孩
作者: gavekyo (vik)   2016-11-23 11:26:00
推腦袋清楚!另立專法不是歧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27:00
你的觀點 沒有眾多的支持 也沒有時間的考驗 你也不支持你自己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29:00
少子化就是因為異性戀不生,所以為了繁衍後代應該同性婚姻合法搭配人工生殖合法增加後代
作者: gavekyo (vik)   2016-11-23 11:32:00
sword790101 以繁衍角度來看,不應鼓勵社會有產生更多同志的機會,譬如進入學校宣導同性之愛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23 11:32:00
以繁衍角度看來 應該廢除結婚制呢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6-11-23 11:41:00
異性戀會生出同性戀;同性戀也會生出異性戀gavekyo 你的回覆好像跟原PO內容無關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6-11-23 11:51:00
人工生殖法不承認同性戀後代好嗎? 結案我國 自然人之出生立於屬人主義 人工生殖法建立在血緣等你有天同同生的出來再來討論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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