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前當街上演活春宮 檢認非性侵不起訴
聯合新聞網
2016-12-02 22:37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即時報導
新北市劉姓男子今年4月在樹林火車站前,搭訕越南籍男子,還買啤酒一起聊天共飲,見
對方抓他的手撫摸其大腿內側,認為對方「也有意思」,竟當街上演活春宮,不料對方突
然翻臉出手打他,逃至車站斜對面派出所求救,還遭對方控告妨害性自主。新北檢方認為
被害人還能清楚對話及動手打人,顯見並非酒醉無法反抗,今天處分不起訴。
27歲劉姓男子今年4月看見同齡的越南籍男子獨自一人坐在樹林火車站前,上前搭訕還到
超商購啤酒及三明治,坐在車站前出入口旁開心聯天共享。劉男表示,正當雙方都略有酒
意之際,對方抓他的手,撫摸其大腿內側,以為對方「有這意思」,便為其口交約一分鐘
。
沒想到對方突然翻臉,大聲質問,「為何要這樣,你以為我真的喝醉了嗎?」還出言要求
賠價,還說,「不給錢,你就完蛋了。」劉男嚇的連聲道歉,頭臉都越籍男子打傷,只好
跑到車站斜對面派出所求救。越南籍男子則堅稱,自己因不勝酒力開始想睡覺,迷迷糊糊
中發現褲子被劉男脫下後性侵。
新北檢方認為,事發地點為人來人往的火車站,劉男若有心利用對方酒醉發生性行為,應
會挑選較隱蔽處所,怎會甘冒被逮捕的風險,到派出所自投羅網,且被害人還能清楚對話
及動手打人,顯見並非酒醉無法反抗,不起訴劉男。
新北市劉姓男子今年4月在樹林火車站前,搭訕越南籍男子,還買啤酒一起聊天共飲,見
對方抓他的手撫摸其大腿內側,認為對方「也有意思」,竟當街替對方口交,不料對方突
然翻臉出手打他,逃至車站斜對面派出所求救,反遭對方控告妨害性自主。新北檢方認為
被害人還能清楚對話及動手打人,顯見並非酒醉無法反抗,處分不起訴。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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