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1-03 16:47:33※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所以台灣法官讓人痛恨不是沒原因
: 這種手段這麼兇殘犯罪 令人髮指犯罪
: 就算依現行法律也可以判無期或死刑
: 替受害人主持公道 大快人心
: 結果最重才判十五年 既不能替死者申張正義
: 也不符合人民期待
: 又讓法官在人民心中留下縱惡懼惡的形象
: 宗瑞哥都判30年了 嘖 嘖
人家都說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這樣兇殘虐殺一個人可以只判15年
過7年多就可以假釋出來 請問這樣要塞多少錢?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