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8日
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預計明年上路,法定工時縮短為每周40小時
從原本的"雙週" 84小時 變成"單周"40小時
單周40小時
不規定周休二日的話
鬼島資方一定這樣玩啊
每天上班7小時 禮拜六上班7小時 只要兩小時加班費
那還休個屁
原本的一例都可以搞到連上12天班了
請問還要不要生活? 乾脆都不要休假好不好?
資方一定好好好 然後成本就降低了
咦? 降低到哪? 降低薪水啊不然?
現在靠腰成本提高 又不是平白無故丟水溝
所以資方靠腰的重點不是在一例一休啦
重點是加班費太貴給不起
不能像以往一樣 加班成常態 (雖然一堆都自己竄改打卡記錄)
為什麼要加班 : 工作量臨時有變動 需要趕工等緊急狀況
但是鬼島不是啊 這個也加班 那個也加班 天天都加班 假日也加班
又不是天天在過年 幹 不想請人就講啊
一個人作兩人份工作怎麼沒看你拿兩份薪水出來
我以前在樂器行上班
三個人交叉月休六天
平日根本涼的要死 明明一個人就可以顧 店裡還是照樣放兩個人
啊不就便宜的人力不用白不用
如果勞方認為沒那麼爽
不如你塞錢給老闆請他讓你加班好了
幹 奴到有剩
還有勞檢不落實 法律再怎麼訂都沒屁用啦
現在可能還不少公司拿 "遵守勞基法,享勞健保" 來當福利講哩
※ 引述《lolylolyosu (3-1次元)》之銘言:
: 如標題:
: 一例一休雖然倒致資方成本上升,
: 但是根本沒有爽到勞方吧...
: 怎麼看都認為問題出在於工作時數,
: 郵差->午餐忙的只有一罐八寶粥、
: 公車司機->麵還沒煮好就要發車了、
: 餐飲業、大賣場->輪流吃飯跟休息。
: 依此類推,很明顯的工作量大、
: 工時又長才是主要問題。
: 怎麼不提減少工作量或是增加休息時間?
: 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嗎?
※ 引述《lolylolyosu (3-1次元)》之銘言:
: 如標題:
: 一例一休雖然倒致資方成本上升,
: 但是根本沒有爽到勞方吧...
: 怎麼看都認為問題出在於工作時數,
: 郵差->午餐忙的只有一罐八寶粥、
: 公車司機->麵還沒煮好就要發車了、
: 餐飲業、大賣場->輪流吃飯跟休息。
: 依此類推,很明顯的工作量大、
: 工時又長才是主要問題。
: 怎麼不提減少工作量或是增加休息時間?
: 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