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丁貴毀銅像案要撤告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

作者: ICRO (聖文大色胚)   2017-01-10 08:40:51
※ 引述《firebm (..F.I.R.E.. BM)》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蔡丁貴毀銅像案要撤告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將告賴清德瀆職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7-01-09 20:11
: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因於2014年拉倒台南湯德章紀念
: 公園的孫文銅像,經台南市政府移送,蔡被法院依毀損罪,判拘役40天,與前案合併
: 執行減為25天確定。另民事求償部分,市府已於去年委請律師表達撤告,但遭蔡拒絕
: 。南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表示,蔡毀損公物,民事卻要撤告,黨團將控告賴清德凟職。
: 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表示,蔡丁貴毀損的國父銅像是公眾財,台南市政府有責任為
: 全體市民守護公有財產,結果台南市政府在輿論下,當時對公然毀損國父銅像的蔡丁
: 貴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結果現在刑事判決出爐,才知道市府已悄悄的撤銷民事求
: 償。
: 蔡育輝說,為修復被毀損的國父銅像已花費50幾萬,賴清德市府團隊理當求償,結果
: 卻公器私用,讓人遺憾,市府既然違反法律規範,國民黨團不會縱容讓賴清德團隊開
: 此惡例,將會對賴清德市長提出瀆職告訴。
: 南市府則表示,蔡丁貴教授毀損湯德章公園銅像一案,由於受損標的乃市府財產,如
: 果沒有相關作為,公務員可能涉及相關缺失,因此依法對蔡提起毀損告訴,並附帶民
: 事賠償,刑事部分法官已經判處拘役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市府考量刑事案件已判決
: 有罪,且處以適當之刑,站在管理公園的公部門立場而言,應該已盡管理、維護市府
: 財物之職責。
市府表示,本件民事案件,且既然是「附帶」請求的民事案件,就沒有一定要蔡丁貴
等人賠償;再者,市府每年預算中有一部分,可使用於公園管理、維護的支出上,其
中就包含類似事件修理財物費用的支出,因此不需另外請求蔡丁貴等人賠償,因此市
府在去年5月18日,市府所聘請的律師建議撤回民事起訴,但同年6月28日民事開庭審
理時,蔡丁貴不同意撤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42116
5.備註:
既然是「附帶」請求的民事案件,就沒有一定要蔡丁貴等人賠償;再者,市府每年預算中有一部分,可使用於公園管理、維護的支出上,其
中就包含類似事件修理財物費用的支出,因此不需另外請求蔡丁貴等人賠償
原來市府的想法是這樣阿 反正都有編預算 民眾破壞公務就不用賠
那每年都來拉一次好了 幫忙消化預算
從這態度就知道 反正就先做 不行再改 反正就試試看阿
政府都帶頭有這鴕鳥心態 難怪這社會一團亂
一例一休亂漲價 老闆亂來苛刻勞工
.............
作者: kgh (恩~~~)   2017-01-10 08:42:00
我比較好奇是修復銅像花50萬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7-01-10 08:44:00
顏色對了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7-01-10 08:44:00
一堆騎機車進公園壓草皮的都不敢抓了還期待求償?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7-01-10 09:00:00
鄭南榕這垃圾啥時要立個銅像讓大家潑阿
作者: disa26118 (東橋王)   2017-01-10 09:37:00
9.2最近很崩潰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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