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不懂
為何這次改革這一塊沒做到
甚至也沒討論呢?
可否寫信給他們提案!!
※ 引述《Barrichello (..........)》之銘言:
: 請問目前軍人如果過世之後
: 假設原本月退6~7萬(大約中上校)
: 親人還可以繼續領一半3萬多= =??
: 等於即便去世 配偶或兒女
: 還可以繼續領一半??
: 這次改革怎都沒提到這個部分
: 這樣等於比22k的還多
: 若將級的軍人過世之後
: 親人不是還可以領個5~6萬以上
: 是否這次改革遺漏了這個部分?
: 是否很荒謬!!
: 公教勞似乎就沒有繼續領半薪的制度???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