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lvertime (silvertime)》之銘言:
: 這部分我百思不解
: 假如我是司機
: 早上6點載遊客從嘉義到日月潭
: 中午花半小時帶他們去吃飯
: 晚上6點再出車回嘉義
: 這樣子 是否也超時工作(14小時)
: 如果鄉民不同意手握方向盤才算開車的算法
: 單純想知道怎麼算大家會比較滿意?
: 求指教~~
早上6點出車,你大概5點就要起床備車,
甚至家裡到公司有一段距離,你凌晨四點多
可能就要起床準備了。
晚上6點從日月潭回程,算你都沒塞車,讓你
8點多回嘉義,旅客都下車後,你開回公司,
把車子整理好,垃圾整理好,外觀洗一下…
你離開公司時也已經快晚上10點了…
就算往返目的,跟景點銜接,總車程時數可能不到6小時
可是你還是消耗了整整14~16小時的時間。
就像我讓你從晚上8點去睡每兩個小時叫你起床,
清醒一小時,再睡兩小時…到隔天早上8點。
這樣酸你足足睡滿8小時了,你覺得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