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指導"乘客下車後不算駕駛工時

作者: patiger (唉)   2017-02-15 11:12:37
※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本來以為是搞笑的
: 沒想到真的是勞動部的正式指導原則
: http://i.imgur.com/HI9gb4a.jpg
: 幹,改名叫資動部好嗎?
: 原件第五頁
: http://goo.gl/88ND32
這篇原文不是說
還有部分乘客留在車上的話
司機無法自行運用就不算休息
如果當真看回來的時間
那如果司機開到一半累了
開到休息站睡2個小時後再回來
這兩個小時算工時嗎?
休不休息是看司機得否自行運用
不是看最後回來時間
這個司機的真正工時
要從行前準備開車開始算才對
中間休息時間,要從司機找到停車位開始計算,因為找到停車位前司機無法自行運用
如果有乘客龜在車上,那就無法算休息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2-15 11:14:00
乘客跑來說東西放車上要拿呢?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7-02-15 11:15:00
乘客下到一半腳抽筋嘞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15:00
去五陵住2人房都要二三千了 隔夜一人少說要四五千吧司機生病沒的請假這要怎麼算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02-15 11:16:00
搞那麼複雜做啥…就學歐盟當天結束後隔天要休息11小時才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16:00
現在又一直撇清都是司機個人駕駛不好 車體年齡勞工權益都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2-15 11:16:00
我的意思就是,司機根本無法確定會不會被打擾的狀況下,不能算休息時間吧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17:00
用砲啦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02-15 11:17:00
有時候去七星潭 也是有些遊客沒下車 這樣也不算休息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18:00
遊客本來就不一定要下車吧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5 11:18:00
駕駛工時跟工作工時就兩回事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02-15 11:19:00
還有其實公車司機也很慘,也是神班表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20:00
對 我本來想酸公車客運的 結果忘了要幹嘛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5 11:21:00
法律沒定那麼嚴,司機累了自己趴在駕駛座位休息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2-15 11:22:00
站崗本來就不能算休息時間吧 處理偶發事件就飽了阿
作者: ev331   2017-02-15 11:22:00
請高點薪水請優秀人才 cc
作者: omage ( )   2017-02-15 11:22:00
重點休息時間如何認定、有無執行?以台灣的狀況來說,旅客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5 11:22:00
硬要用法律強制說這麼不算,那不是逼得司機要下車曬太陽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15 11:24:00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02-15 11:28:00
綜合以上所以台灣比較適合改成歐盟必需休11小時沒錯啊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2-15 11:33:00
..司機no.2可以在遠的定點接手,不用跟車啊!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5 11:34:00
你要算11小時,要微控,首先要有行車工作記錄器,這筆錢誰出就有得吵了隱私權爭議更能吵翻天,難道尿尿也要列入紀錄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02-15 11:39:00
真的有那麼複雜?司機晚上12點下班,隔天就11點上班這麼簡單,不懂扯一堆有的沒的做啥
作者: omage ( )   2017-02-15 11:39:00
好啊,旅客又公雞變飼主了阿,交通部有嚴格取締嗎?遊覽公司有保障司機權益嗎?都沒有就不要都推到旅客上面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02-15 11:41:00
台灣現實的環境本來就不可能讓司機中間能真正的休息,唯有朝歐盟的方式修法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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