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指導"乘客下車後不算駕駛工時

作者: forrester (none)   2017-02-15 23:35:47
想順便問一下 大學裡助教或老師監考一堂時數通常為三小時
所以只拿三小時的錢 可是通常為了先前作業 必須提早一小時集合 領考卷
分派任務 然後提早抵達教室 等學生就緒發考卷
考試完畢 必須要再次集合所有人 確認點收答案卷與考試卷無誤才能結束
這樣一搞 通常監考三小時課都要到五小時了 可是只能領三小時監考費
這樣工作時數怎麼算?
※ 引述《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之銘言:
: 其實勞動部跟台鐵的發言,真的讓我十分訝異
: 我一直認為夜班的八小時
: 以及司機在外包含遊客下車旅遊的時間
: 都是「理所當然」的工作時間
: 可是今天聽到一個朋友的真實案例
: 學校帶比賽的體育老師想要申請補休,因為帶隊比賽一整天
: 可是人事主任卻跟他說,只有「比賽的時間」算上班
: 挖靠,那早上的整隊,中間的車程,讓選手用餐,比賽結束檢討,送選手回來 通通不算了
: 那如果帶選手出去比百米賽跑,一整天下來是不是只算12秒工作時間?
: 所以「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比賽時間才算工時」、「晚上值班不算工時」
: 才是正常的觀念?
: 按照邏輯 全臺灣最冗的職業不就是政務官嗎? 立委 各級首長 根本長時間不在官邸
: 辦公室阿 怎麼這時候就沒有一秒一秒算了
作者: wbacb (500)   2017-02-15 23:36:00
勞動部:他們不是勞工。結案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2-15 23:36:00
3小時啊 政府都說了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5 23:37:00
請學校另外派人領考卷
作者: cunankimo (F5)   2017-02-15 23:37:00
蔡總統表姊你敢嘴? 小心被查水表!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7-02-15 23:44:00
按照台鐵思維 只要學生沒作弊 那三小時不算上班算休息 所以真正工時 五分鐘 發考卷點名收考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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