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到底要在什麼狀況下才能合法揍人?

作者: jamo (hi)   2017-02-17 23:39:51
阻卻違法
違法阻卻性事由,又稱排除犯罪事由,是大陸法系中的一個概念,
是指排除符合犯罪構成
違法阻卻性事由通常包括有:
正當防衛,為權利和其他利益免遭正在進行的侵害,
採取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損害的行為[2]。
緊急避險,為權利和其他利益免收正在發生的危險、
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法令行為,基於成文法律、法令、法規的規定,
作為行使權權利或承擔義務所實施的行為。
正當業務行為,沒有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
但在社會生活中被認為是正當的業務上的行為。
被害人承諾,被害人的承諾符合一定條件,
便可排除損害被害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犯罪屬性。
基於推定的承諾行為:包括民法中無因管理等。
自救行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過法律程序或機關不可能
或明顯難以恢復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力量進行救濟的行為。
根據過往判決紀錄,想揍人免責
大概就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自救行為比較有機會
※ 引述《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最近在下遇到的幹事越來越多
: (在此就不列舉詳述,因為打完字天就亮了)
: 很多時候覺得,明明自己站在絕對優勢
: 不管是道理或是論打架輸贏都是一樣
: 可是我就是不能當下貓他一拳
: 就一拳,我就可以把屁孩破麻臭阿婆死老頭撂倒了
: 偏偏只能靠相機錄影機,還得靠網路及司法制裁
: 等到天荒地老,還不一定可以拿回失去的正義
: 就算辯術強過人家,秀才遇到北七只能鬼打牆
: 到底在法律上有什麼狀況我可以合法揍人?
: 還有如何營造此狀況
: 只要一拳就好了,有沒有大大可以解卦?
:
作者: giorno78 (天晴)   2017-02-17 23:40:00
有種打我啊!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7-02-17 23:43:00
感謝回覆 可是覺得要營造上述狀況相當困難 而且法官認定也是問題 要是我很會擋很會閃 這樣怎麼算? 還有就是通常人家先打過來我優勢都沒了 甚至不死也半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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