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學良:中共將不再允許台灣使用中華民

作者: vavamk (自摸十萬)   2017-02-19 23:21:14
PRC哪時准過"中華民國"這4個字出現?
PRC的心眼只是小到連電子顯微鏡都看不到而已。
先來看看2004年的,不過這版已經被刪除了,
這是個人留存的資料,只是要表達一個時程而已。
後面還有2015年的。
請注意,以下引用原文,有大量簡化字。
會看得很辛苦,但這才是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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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2002年11月1日[2002]4号
数据源:维基文库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5%85%B3%E4%BA%8E%E6%AD%A3%E7%A1%AE%E4%BD%BF%E7%94%A8%E6%B6%89%E5%8F%B0%E5%AE%A3%E4%BC%A0%E7%94%A8%E8%AF%AD%E7%9A%84%E6%84%8F%E8%A7%81
一、
1.对1949年10月1日之后的台湾地区政权,应称之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有关方面」、
「台湾方面」,不使用「中华民国」,也一律不使用「中华民国」纪年。
2.不使用「台湾政府」一词。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中央」、「全国
」名义设立的官方机构名称,即台所谓「一府」(「总统府」)、「五院」(「行政院」
、「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及其下属机构,如「内政部」、
「行政院新闻局」等,可用台湾「有关当局」、台湾当局「主管部门」、「主管机关」代
替。如对「台湾行政院」可称其为「台湾行政主管部门」或「台湾行政当局」,对「台湾
各部」可称其为「台湾某某主管部门」,如「行政院新闻局」可称其为「台湾新闻主管部
门」。特殊情况报导中不得不直接称呼上述机构时,必须加引号,我广播电视媒体口播时
则需加「所谓」一词。
3.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中央」、「全国」名义设立的官方机构中官
员的职务名称,可称其为「台湾知名人士」、「台湾政界人士」或「XX先生(女士)」。
台湾市级及市级以下(包括台北市、高雄市)的机构名称及人员职务,如市长、县长、议
长、议员、乡长、镇长,县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在相关新闻报导中,原则上可以直接称
呼。
4.对台湾当局及其所属机构的法规性档与各式官方文书等,应加引号或变通处理。对台
湾当局或其所属机构的所谓「白皮书」,可用「小册子」、「档」一类的用语称之。
5.具有「台独」性质的组织和政治术语应加引号,如「台独」、「台湾独立」、「台湾
地位未定」、「台湾住民自决」、「台湾主权独立」等。宣传报导中涉及「台独」政党「
台湾团结联盟」时,不得简称为「台联」,可简称「台联党」。
二、
1.对国民党、民进党、亲民党等党派机构、人员的职务,一般不加引号,但对民进党内
相关机构、派系和次级团体组织(「中国事务部」、「正义联机」、「福利国联机」)等
,均应加引号。
2.对台湾民间团体,一般不加引号,但对以民间名义出现而实有官方背景的团体,如「
中华旅行社」、境外设置的所谓「经济文化代表处(办事处)」等应加引号;对具有反共
性质的机构、组织(如「反共爱国同盟」、「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以及冠有「中
华民国」字样的名称须回避,或采取变通的方式。对岛内带有「中国」、「中华」字样的
民间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在报导中可视情加引号直接称呼,如台湾「中国钢铁公司」、「
中华电信」等。
3.对以民间身份来访的台官方人士,一律称其民间身份。对来访的台「立法委员」,可
称「台湾知名人士」或「XX先生(女士)」,不得称「XX委员」。
4.对台湾的某些与我们名称相同的大学和文化事业机构,如「清华大学」、「故宫博物
院」等,应加引号并在前面加上台湾、台北,如台湾「清华大学」、台北「故宫博物院」

5.对台湾冠有「国立」字样的学校和机构,报导时均须去掉「国立」二字。如「国立台
湾大学」,报导时应称「台湾大学」;「XX国小」、「XX国中」,应称「XX小学」、「XX
中学」。对台北「国父纪念馆」不直接称谓,可称台北中山纪念馆。
6.不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称为「大陆法律」。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法律」称之为「
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如果在新闻报导中必须引用台湾当局颁布的「法律」时,应加「
所谓」两字和引号。报导法律问题时如涉及两岸,不得使用「两岸法律」等具有对等含义
的词语,可就涉及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进行具体表述,如「海峡两岸律师事务」、「两岸婚
姻、继承问题」、「两岸投资保护问题」等。
7.有关两岸关系的事务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在处理涉台法律事务及有关报导中,一律不
使用国际法上的专门用语。如「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
渡」等,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
协作」、「遣返」、「私渡」等用语。涉及台湾海峡海域的报导不得出现「海峡中线」一
词。
三、
1.在国际活动中介绍我国情况时应称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称「大陆」。报导国
际活动时,不能把台湾和其他国家并列,而应称为「中国台湾」;与港澳并列时称为「港
澳台地区」或「台港澳地区」。
2.对不属于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民间性的国际经贸、文化、体育组织中
的台湾团组机构,不能以「台湾」或「台北」称之,而应称其为「中国台北」、「中国台
湾」。在我们举办的国际体育比赛场合中,台湾团队可以使用中文名称「中华台北」,但
在我新闻报导中仍应称其为「中国台北」。台湾地区在WTO中的名称为「台湾、澎湖、金
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宣传报导中可简称「中国台北」。
3.对海峡两岸共同举办的各项交流活动,应称「海峡两岸XXX活动」。对海峡两岸和港澳
共同举办的交流活动,不得出现「中、港、台」之类的称谓,应称「海峡两岸暨香港」,
「海峡两岸暨澳门」或「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等;对港、澳、台人士称「两岸三(四
)地」等,我宣传报导中可不持异议。
4.报导台商在祖国大陆的投资企业和刊登这些企业的广告、启事时,不得称「中外合资
」、「中台合资」,可称「沪台合资」、「桂台合资」等。对来投资的台商相对于我有关
地方时可称「台方」,不能称「外方」;对我有关省、市,不能称「中方」,可称「闽方
」、「沪方」等。
5.对某地与台湾举办活动的报导,可用「某地与台湾」(如福建与台湾)或「某地等三
省市与台湾」(如上海等三省市与台湾)的提法。
6.不涉及台湾的宣传报导,不得自称中国为「大陆」,如不得使用「大陆的改革开放」
、「大陆十大金曲排行榜」之类的提法,而应该使用「我国(或中国)的改革开放」、「
我国(或中国)十大金曲排行榜」等提法。
7.不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为「大陆政府」,也不得在中央政府所属机构前冠以「
大陆」,如「大陆国家文物局」;不要把全国统计数字称为「大陆统计数字」。在报导全
国重要统计数字时,如未包括台湾统计数字,应在全国统计数字后加括号注明未包括台湾
省。
8.在宣传报导中要尽量避免用「大陆」,如确无法回避,可酌情使用「祖国大陆」的提
法。
四、
1.对台宣传报导,一般不用「解放前」或「解放后」,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后)」、「新中国成立前(后)」、或「一九四九年前(后)」。
2.台胞经日本、美国等国家往返大陆和台湾,不能称「经第三国回祖国大陆」或「经第
三国回台湾」,应称「经其他国家」或「经XX国家回祖国大陆(或台湾)」。
3.我宣传报导中不得将台湾民众日常使用的汉语方言闽南话称为「台语」,各类出版物
、各类场所不利使用或出现「台语」(如「台语歌星」、「台语金曲」)字样,应称「闽
南语歌星」、「闽南语金曲」。
4.对台湾少数民族不称「原住民」,在报导两岸少数民族交流时,可统称为台湾少数民
族或称具体的名称(如「阿美人」)。在国家正式档中仍称为「高山族」。
5.对台湾方面所谓「小三通」一词,我报导中可称「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直接往
来」,不用「小三通」提法。也不用「大三通」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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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15年版的,一樣有大量簡化字,請注意,
只節錄與我國有關的部分。
這日期就是馬習會那陣子,所以應該是更早就定調了。
如果依據第24條,去年11月馬去馬來西亞被改名稱也沒什麼奇怪了,
當時蔡當選,被馬賽克到只剩下蔡的頭,也就是如此。
如果依據第32條,那被罰款也不必太意外。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16003382-260403
扯!福爾摩沙加油標語被亞足聯罰款 2016年11月16日
中時報導的,這一定有什麼誤會。
新华社规范新闻报道用语 禁用"影帝"、"影后"等词语(节录)
数据源:人民网 2015年11月05日 
http://culture.people.com.cn/BIG5/n/2015/1105/c87423-27782404.html
(略)
四、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
23.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
都要特别注意不要将其称作“国家”。尤其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名称连用时,应格外注意不
要漏写“(国家)和地区”字样。
24.对台湾当局“政权”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名称,无法回避时应加引号,如台湾“立法院
”、“行政院”、“监察院”、“选委会”、“行政院主计处”等。不得出现“中央”、
“国立”、“中华台北”等字样,如不得不出现时应加引号,如台湾“中央银行”等。台
湾“行政院长”、“立法委员”等均应加引号表述。台湾“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
等也应加引号。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领导人,即使加注引号
也不得使用。
25.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
事务,一律不使用“文书验证”、“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
26.不得将海峡两岸和香港并称为“两岸三地”。
27.不得说“港澳台游客来华旅游”,而应称“港澳台游客来大陆(或:内地)旅游”。
28.“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
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29.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
以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
30.“台湾独立”或“台独”必须加引号使用。
31.台湾的一些社会团体如“中华道教文化团体联合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
等有“中国”、“中华”字样者,应加引号表述。
32.不得将台湾称为“福摩萨”。如报道中需要转述时,一定要加引号。
33.南沙群岛不得称为“斯普拉特利群岛”。
34.钓鱼岛不得称为“尖阁群岛”。
35.严禁将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
五、国际关系类禁用词
36.不得使用“北朝鲜(英文North Korea)”来称呼“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可直
接使用简称“朝鲜”。英文应使用“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Korea”或
使用缩写“DPRK”。
37.有的国际组织的成员中,既包括一些既有国家,也包括一些地区。在涉及此类国际组
织时,不得使用“成员国”,而应使用“成员”或“成员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贸易组
织成员国”、“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而应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世界贸易组
织成员方”、“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亚太经合组织成员方”(英文用members)。
(略)
※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丁學良:中共將不再允許台灣使用中華民國的頭銜
: 2017-02-19 15:32聯合報 記者杜宗熹╱即時報導
: 香港科技大學教授丁學良在外媒撰文指出,從1990年代晚期直至2016年,中共對台系統意
: 外地成了允許台灣借用「中華民國大禮服」的中流砥柱。但蔡英文新政府的上台,中共決
: 策層顯然已經作了一個新決策,不讓台灣「老是藉用那件大禮服又不付出高額租金」。
: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報導,丁學良解讀,中華民國這個稱號對於台灣社會而言,猶如是一
: 件借來的「大禮服」,儘管不太合身,卻發揮了多種象徵的和實用的功能。
: 可以說,從前總統李登輝和陳水扁任期交接點的1990年代末期起,直至馬英九任期結束的
: 2016年,中共對台工作系統成了允許台灣借用中華民國大禮服的「中流砥柱」。
: 丁學良分析,在有些觀察家分析家眼裡,中共不遵行簡單的政治邏輯、反而允許台灣借用
: 這件越來越不合身的大禮服,實在是一廂情願。然而,台灣社會從這位新的出借方手裡接
: 過這件大禮服,實惠也得了不少,諸如經貿利益、優待台灣居民到大陸就業就學、外交邦
: 國不被摘除等等。
: 不過,中共作為新的出借方,近年來越看越盤算,越是感到得不償失,台灣借用中華民國
: 這件大禮服,能拿到的實惠盡量拿,能不作出的讓步盡量不作。而蔡團隊的上台,便把中
: 共不滿從量變轉為質變。不讓台灣老是藉用那件大禮服又不付出高額租金,正式宣布借用
: 到期。
: 儘管有些台灣人士一直辯解,外交上的那些邦交國,除了一個以外,既非大國也非富國,
: 多數是不斷伸手的要錢國。有它們沒它們並不影響台灣的實際利益,因為台灣的生存安全
: 和經貿發展空間基本上不依賴它們。但丁學良質疑,倘若所有的邦交國都被摘除了,那以
: 後的路怎麼走呢?還有2300萬的普通民眾怎麼辦呢?
: 丁學良建議,從兩岸間斷然分開也有害,而強制連接也有害。因此最合乎自然的,是保持
: 有距離的「合而不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294320
: 太好啦
: 中國終於承認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了
: 台灣就是台灣
: 中華民國不是台灣
: 感謝中國終於認清事實
作者: houting (( °□°)?!)   2017-02-19 23:25:00
五毛們口中的大國卻如此小鼻子小眼睛 遲早會精神分裂 XD
作者: iPhoenix7 (跟斑馬作愛的真男人)   2017-02-19 23:33:00
支持中國台灣不再使用中華民國,改稱台灣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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