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750804 (男孩feeling)》之銘言:
: 有些路段外側都會畫機慢車優先(專用)道
: 但是都會被公車 臨停的汽車貨車佔用
: 導致2輪的都要被迫危險繞過違停的車輛
: 或者騎禁行機車道超車
: 然後就被檢舉開罰
: 為何不能把禁行機車道改成汽車優先道
老實說,我不知道你在想甚麼?還是反串
現在的政策是把"禁行機車"塗銷
汽機車路權一律平等
你若是改成"汽車優先道"
汽車的路權將比機車大
出車禍,機車可是比較吃虧的
: 當因外側有阻塞情況時
: 機車就可以短暫利用汽車優先道超車
: 既可以減少危險
: 又不會讓民眾被開罰單
: 為何這構想 政府或交通局都沒考慮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