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台灣法官 對通姦者很寬容?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3-15 13:44:08
※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 最近幾年的法律判決,通姦事證罪證確鑿的姦夫淫婦,
: 通常都是易科罰金,不用被關
: 然後賠償被害者的金額,很少超過百萬台幣的,
: 幾乎都是被害人求償幾百萬,法官只判賠幾萬元到幾十萬
: 為何台灣法官, 對通姦者很寬容?對被害人反而不太好?
之前本魯就覺得奇怪
通姦成罪很嚴格 一定要性器結合
有時候明明很多間接證據 根本可以證明有通姦
例如保險套上面沾有男女DNA
但是法官卻採信狗男女說詞
說啥女的先去洗澡 男的自己看A片先用保險套自慰
後來女的洗好了 換男的去洗
換女出來的看A片 用男的自慰過的保險套自慰
所以保險套才會沾有二個人的體液
因為沒有性器結合的證據 故判無罪......
反觀新北鬼父性侵案
事隔多年 沒憑沒據 只憑單方面說詞
連DNA都沒有
判決書就天外飛來一筆
「受害人指證歷歷 非親身經驗不可能描述如此詳細」
莫名其妙判被告有罪
還看過有的只是孩子在紙上畫一條線 一個圈
結果鄰居就被判性侵了......
性侵要成罪很容易 隨便薄弱的證據都能成罪
反觀通姦成罪就很難
不是一樣都是修幹嗎?標準差很多......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3-15 13:45:00
都怪立委通姦的一堆 大改怕觀感難看不敢除罪 又不爽修嚴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15 13:49:00
因為立法院的豬頭政客不敢修法阿以前性侵也要性器互碰觸才算 不然都只是性騷擾(甲甲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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