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衝擊大? 謝創智:若原就守法 不會

作者: trashpoking (廢文王)   2017-03-18 10:19:48
: 沒影響的企業就是科技業,你覺得海公公表定
: 下班時間從18:00改成17:30後,員工真正下班
: 時間會有差嗎?很清楚這個行業的文化,敢準
: 時下班的沒幾個,然後可以報加班費的也不多
: 加班不報加班費的陋習,不就是科技業帶出來
: 的嗎?所以有的公司當然可以繼續給這7天假
: 反正也不會差太多,況且你的假不一定放的完
: 規定特休放完才能放彈休的公司也是一堆
: 拎北一直待在科技業,有待過給7天彈休的
: 也有待過行事曆比照公務員的
: 假沒人在嫌多的,去年多放到5天我也是很爽
: 但不會因為這樣就在那邊無限上綱鬼扯一堆
: 勞工雙週84工時實施那麼久,若沒有改到單週
: 40工時,有聽到慣老闆在叫那7天假嗎?
嗯..小魯昨天去一例一休了,所以昨天沒有出來喊一下....
這個網友很明白的提出了例子為什麼我們都反對砍七天
請注意是反砍七天不是反一例一休,不過等一下綠腦網軍
會出來打煙霧彈,把我打成 9.2,或是慣老闆打手,大家看看
就好,現在後門也開好了,8周變形工時開了後門,現在一堆
莫名奇秒阿哩阿雜的行業都跪著去求政府讓他們進入八周
變形工時的特許行業裡,如果對慣老闆沒有好處,他們會去求嗎?
講個笑話:小魯有個朋友因為工作性質常常不在總公司都在外面
工作現場上班,一例一休上路後總公司有一天召集所有外務回公
司上課為什麼要上課呢?課堂的主題:如何幫公司省下加班費,
裡面一堆投機取巧的技巧我就不講那麼多了,最好笑的一條叫做
要請加班費之前,請先丟特休的假單...為什麼要這樣子,因為這樣
子加班費就可以不用付到最高最高的1.66倍加班費,而是與現行
規定相同的的 1 倍加班費,然後呢!特休再補休給你.....
合不合法,絕對合法..勞資合意即可..paper work
請不要當作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這就是實實際際發生在我身邊的工作現況
一例一休都可以有這種取巧的方法了,現在再開後門...大概就是這樣子
但是我還是要講一下,我支持一例一休 反對砍七天假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3-18 10:21:00
應該說不禁止有人上這種課 都會有人去鑽漏洞
作者: zhtw (人生就是不停的後悔。。)   2017-03-18 10:23:00
你要當9.2 還是慣老闆打手 你選一個吧XDDD
作者: ch0as (貓咪先生的朋友)   2017-03-18 10:26:00
勞方也同意就沒話好說了
作者: neglect   2017-03-18 10:27:00
可憐,你在綠吱黨工眼裡就只能是9.2或慣老闆打手也是啦,不同意次數多了,乾脆換工作嘛,講得,很簡單囉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8 10:29:00
特休再補休給你?這那條法可以這樣讓你搞@@?你公司再亂搞違法關法律屁事啊你在休息日加班四H,然後固定請兩小時特休。就違法了啊。那篇公文你沒看嗎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7-03-18 10:35:00
呵呵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8 10:35:00
那條那個漏洞可以讓你休息日出來加班4H固定請2H特休,不違法,你教教我好不好= =見鬼了,慣老闆亂搞違法的東西你在怪法律。甚麼鬼啊。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公文不就明白告訴你不能故意叫員工請假嗎?你不檢舉再這邊哭哭是到底在哭甚麼啊?你把公文看清楚,再來告訴我這樣排有沒有違法好ㄅㄟ
作者: extimacy (extimacy)   2017-03-18 10:44:00
砍7天假的問題不是以前有沒有休,或是那假叫什麼,而是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8 10:45:00
我四點加到八點,要我請四小時特休再給我四小時補休,這啥鬼排法啊。我請特休就虧四小時,補四小時補休給我不就等於那四H完全沒加班。
作者: extimacy (extimacy)   2017-03-18 10:45:00
而是台灣勞工年總工時太長,應該是要減少,不是增加!
作者: wayne75512 (花椰菜)   2017-03-18 10:52:00
傳說中在台電吃噴的LA犬又出現拉~~~ XDDDDD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3-18 10:52:00
老闆違法你不檢舉在這邊自己安慰自己拿老闆沒輒,就違法啊。樓上,水喔,造謠兼侮辱耶。我查查這樣吉可以收多少XD
作者: extimacy (extimacy)   2017-03-18 11:31:00
同意原PO,有人活在象牙塔,不知真正勞工問題。國營企業全民買單,人資當然廣開善門,私人企業人資就不不同了,婊員工就是人資交給慣老闆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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