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livo (ä¸å¹«å¹«ä¸»)
2017-03-24 13:44:37這樣的人作為柯市府的都發局長實在非常感嘆
權利變換過程他未表示不同意又如何?
豈不是更應該依法行政,怎麼最後會變成建商偷拆騙拆呢?
今天你林洲民答覆只是跟柯市長一樣先把這個所謂的“不同意戶”形容地怪怪的釘子戶,
藉此來掩蓋這次建商違法程序偷拆的事實,還是林洲民局長你覺得是釘子戶就可以默許建
商這樣做
柯市長不是口口聲聲說不能因為討厭你就改變規則,讓建商偷拆再順勢用建築法順勢幫忙
拆除,現在就如此了,未來強制拆除大幅放寬豈不是更可怕,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