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ianLai ()》之銘言:
: 說真到啦 要是建設情況允許
: 我是建商就他媽的饒過釘子戶
: 獨留你一棟破爛房子晾在那
: 到時候保准沒人買你釘子戶
: 我他媽的在一塊跟你買 要不要賣?
: 再來是都更利益分配問題
: 有法源依據後 要政府用公權力介入處理
: 且強制規定一定比例要當作社會住宅保留戶
: 這樣下來不就三贏?
: 都更戶房子舊換新還倒賺一筆
: 建商也有合理利潤
: 政府也要到社會住宅 解決居住正義問題
: 連BOT都省下來了
: 更不用自己買地蓋設宅被嫌貧民窟帶賽房價
: 操你媽文林苑白癡學生
: 台北市容再戰百年啦
難怪你只能在這邊發廢文
獨留一棟晾在那邊
你之前收購的一年你要賠多少錢?
不過看到這個事件我感到很欣慰
先把1-4樓拆了,
然後市長說是危樓所以非拆不可
這個理由我給92分
剩下在給你233分表達我對市長的敬意
台灣政府又往中國共產獨裁近了一步
釘子戶繼續跟你耗10幾年vs損失那棟 開始動工 白癡都知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26 02:41:00
如果他是一棟透天我肯定你的說法 但是一戶 廠廠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3-26 02:49:00
阿寶
作者:
kokus (kokus)
2017-03-26 02:51:00建商也聰明 趁人不在家 就把房子拆了 了不起陪你一戶新的
作者: BoBoooM (蹦蹦) 2017-03-26 02:52:00
用天空之城裡面那個飛行石阿!!
作者:
lml99 ( )
2017-03-26 03:18:004樓你要保留自己請吊車吊阿 別人也只拆樓下同意的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3-26 03:28:00照這種做法以後只要 搞定1樓的..拆1樓的就好..
作者:
BOOS0103 (台灣MAN)
2017-03-26 03:46:00替其他住戶感到無奈,加起來沒一個人重要!
共產黨??幹我笑了,孩子多出去走走搞定一樓就有超過比例的持分人同意???講幹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