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夜市攤販要繳稅的時代來臨了嗎?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7-04-24 00:50:24
※ 引述《kasamewon (洨狗望)》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應該全台灣只要有賣東西的就該開發票才對
: : 然後再依據實際的營利來算要不要繳稅
: : 不然明明一堆攤販賺的比多的,賺到可以買豪宅
: : 結果都不用繳稅
: : 這樣一點公平性也沒有
: : 而且有的明明有在賺錢,可是確讓小孩子去報扶養
: : 台灣攤販的漏洞實在是太多了
: : 應該要好好改革才對
: 去了解一下實際稅務的運作
: 首先 夜市不完全等於流動攤販
: 目前在固定的夜市擺攤 與一般公有市場的攤販一樣
: 《營業稅法》規定,一般流動攤販未有固定位置、營業周期,方可免作營登、徵營業稅

: 公有市場屬固定營業場所,攤商應作營登、徵營業稅
: 因此至少知道 就目前法令規定 政府合法的觀光夜市攤販應該要繳"營業稅"
: 而流動攤販按照目前法令"不需要"營業登記 因此無需課徵營業稅
: 但對於流動攤販來說 個人年度有所得仍然需申報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 也因此就查緝稅務來說 根本就是不同的事情
: 個人綜合所得稅查緝的重點在於個人在金融機構的資金流向
: 簡單來說除非你個人完全把現金放在家裡
: 否則只要是你銀行帳戶內有異常異動 通通都是國稅局查稅目標
: 因為就目前現行法令 幾個除了所得以外的資金來源
: 像是贈與 繼承 甚至海外所得(海外賭博也視為海外所得)
: 都必須依法申報課稅
: 而不動產登記移轉更是查稅的重點項目
: 最簡單舉個例子啦
: 今天你的帳戶一個年度累積總共有一千萬的資金進入
: 但這一千萬你卻完全沒有申報紀錄
: 那國稅局就會要求你說明資金來源
: 你說長輩給你的 那就依照贈與稅規定課贈與稅
: 你說長輩過世繼承 那就依照遺產稅規定課與遺產稅
: 而且全部須依照未確實申報處以相關罰則
: 以前很多人會說去國外賭場贏來的 這個在最低稅負制實行後
: 按規定也須按照海外所得申報課徵
: 最重要的是
: 很多人把電子交易直接簡化成會被查稅 這個說法有很大的問題
: 因為電子交易的最基本合約簽定就是需要有"營業登記許可"
: 然而有營業登記許可本來就是需要申報相關稅務 在稅務查核上跟一般店面根本沒有兩

: 而無營業登記的攤販的確查核不易 但他們根本沒有申請電子交易的資格
: 可是如果他們明明有固定擺攤卻不申請營業登記許可 這就是行政怠惰沒有徹底執行
: 因此如果要突破電子支付在攤販這塊 簡單來說 落實固定攤販營業登記即可
這很好破解阿
就算我被罰金罰的負債累累
資產都是負的
我只要把現金存入未成年子女的銀行名下
政府一樣課不到我的稅阿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7-04-24 01:23:00
子女也會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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