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

作者: Divya (豬微雅)   2017-04-25 11:28:13
: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簽字才簽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昨邀集「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
: 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朝野協商,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推翻黨團總召徐永明於兩週
: 前所簽署的協商結論,並表示,或許是因為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徐永明是時代力量的總召,總召的去參加協商後,簽了名表示對協商的結論負責
結果黃國昌又出來說:徐永明簽了不算,因為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 徐永明今早於立院時力黨團記者會時回應,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沒出席協商,希望國
: 民黨沒出席,但是能簽字,所以他才會先簽,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但很遺憾柯建銘,
: 居然拿這樣的東西當訴求。
: 徐永明也回嗆,「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不會因為我簽
: 過就有用」,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再提出修正動議,通過條文要看院會情況後才
: 能確定。他也說,黨團5名委員都各有專長,從法律角度和政治談判角度大家有一定考量
: 。
現在到底是在幹啥
徐永明簽了名
黃國昌出來說:徐永明簽的不算
然後徐永明更好笑了
居然把他自己辦公室垃圾桶裡的東西,拿來跟對外跟別黨白紙黑字簽過的名相提並論
哇哩咧,那你當初幹嘛簽名??
笑死人了,要刷存在感也不是這種刷法
現在是怎樣啦
立法院是你們時代力量的遊樂場嗎
時代力量的粉絲,遇到這種情況,你們不出來說句話嗎?
還是依然要無條件繼續拜神?
作者: psee (mine?)   2016-04-25 11:28:00
你9.2
作者: supremeair (change)   2016-04-25 11:28:00
今天要說一個徐永明的故事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7-04-25 11:29:00
那你黃國昌也不是唸機械和電力的阿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2017-04-25 11:29:00
黃徐兩人 什麼時候要決鬥?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30:00
時代不倒 台灣一定倒啦
作者: ipadmini6 (重新定義iPad)   2017-04-25 11:30:00
時代就是正義,懂?反對的都9.2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4-25 11:30:00
從賴神,柯神到昌神,現在台灣很流行拜神,反正一股腦挺到底
作者: BAITER (晴)   2017-04-25 11:32:00
時代也流行黨內互打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7-04-25 11:32:00
如果簽名可以不代表同意 那要怎樣代表同意?
作者: jobchung (瓜子)   2017-04-25 11:32:00
活下去比較重要 時代別再搞錯主要敵人了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35:00
立院黨團協商簽字後推翻的常常發生 一直是如此 何止時力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7-04-25 11:36:00
簽名不用認 哈哈哈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36:00
從以前到現在立法院內規也一堆沒真的全都遵守 這就是我們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36:00
不要在協商了 直接表決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0:00
所以 何必協議簽字 都可以不認 直接表決吧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41:00
有拘束力 部分政黨簽了部分沒簽 就等於這協商沒有完成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4-25 11:41:00
選舉時裝清流,選後開始沉淪比爛,時力呵呵...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2:00
幹嘛浪費大家的錢演戲協商沒效率 怎不直接表決?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42:00
有效協商 不然部分黨團搞小團體說了算這算啥你要批評黨團協商好歹先有點基本常識再來講 9.2連這都不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43:00
知道是在靠北啥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4-25 11:43:00
可是會為了這點小事大聲吵鬧爭鎂光燈的只有黃國師呢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3:00
可是簽名不認更靠背啊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4-25 11:44:00
你不懂協商要全部簽字才算嗎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4:00
因為國昌黨永遠是對的歐不可以質疑 更可以簽名不算既然破局請表決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7-04-25 11:45:00
對狗、資兩黨的文盲黨工來說 "所有黨團簽才有效"他們很難理解啦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46:00
就像法律文件 如果需要一定簽字人數的才能算生效 不達人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6:00
所以破局浪費時間快表決歐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7:00
時代簡直來亂的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47:00
你才來亂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也罵的很高興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48:00
DPP:既然不認我們來表決不要協商啦你才是來亂的 簽名簿不算同意 就不要簽啦 幹嘛簽協商破局是因為其他人沒簽才破局的不是簽的人說反悔好嗎 顆顆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51:00
樓上是低能嗎 簽名簿你有沒有到場簽名需要別人同意嗎?黨團協商是要所有政黨黨團都簽字才算數 和簽名簿一樣嗎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52:00
請繼續罵偶 顆顆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52:00
你去死死好了 邏輯這麼爛也跟人嘴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53:00
協商文件只要有人沒簽 整份文件就是失效 上面簽的都不算很難懂嗎狗黨要罵人 起碼你先簽了再來嘴 你連簽都沒簽 嘴個屁啊
作者: lotus1998 (lotus)   2017-04-25 11:56:00
我幫卓冠廷的,請問黃國昌主席,黨員洪慈庸昨天到戶政事務所簽字結婚,因為洪慈庸不是念法律的,請問有沒有效?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57:00
一個來亂的只會罵人真可悲時代粉水準 ...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7-04-25 11:58:00
某g就是來亂的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1:58:00
但我不罵人偶 不像你只會侮辱別人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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