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v0918 (Lee)
2017-05-03 07:15:59大家早
本宅法盲啦
想請問啊
靠著小說和一些人說詞
就認定一個人做錯事
媒體一窩蜂的捕風捉影
硬要把別人當作犯罪者
這樣484算有罪推論?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7-05-03 07:16:00
4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7:17:004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03 07:17:00#大水庫理論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7-05-03 07:17:00說你有罪就有罪 大人快鍘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7:18:00我不是工讀生,我只有堅持當星守班班導而已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7-05-03 07:18:00誰說他有罪,要他出來否認不行嗎?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05-03 07:18:00
衝啊,陪審團制度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7-05-03 07:19:004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7-05-03 07:19:00有時候 情感需求比真相更重要
作者:
abcd575 (roger)
2017-05-03 07:19:00陳星:台灣豪可怕 我要跑路預防被雞鴨~
作者:
hiegg (傻傻分不清楚)
2017-05-03 07:20:00是,本板進度超前跳過強姦直接討論妨礙家庭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21:00
鄉愿 寧可誤解反正法院會給清白也不要真的有發生還錯放
作者:
Ximcra ( )
2017-05-03 07:21:00你政治不正確,自己退群吧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1:00法院會還清白?試論法院百分之百不會犯錯之可能性。
所以說啊 台灣這種落後的地方 還沒資格把公然侮辱除罪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3 07:22:00補習班工讀生帽子送來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2:00再論「人類有無可能得知絕對真實」。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3:00試論「躲起來一定是有鬼」的可靠性。
而且沒罪不代表沒證據證明他和女學生發生合意的關係,這樣還能當補習班老師?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3 07:24:00這裡只是製造輿論,法院才是真正判刑
作者: CCNK 2017-05-03 07:24:00
4 沒罪應第一時間吉滿鄉民 而不是縮到神隱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4:00補充一下,合法的合意關係。
騙高中女生炮 SM(?) 搞到人家自殺 為啥不可以追殺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7:24:00想追殺人還要什麼理由? 你想就可以了
沒人說一定要告啊 但是不講清楚直接躲起來 爽爽過?
我根本連他是誰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但我相信小說 XDDDDDD
作者:
m4tl6 (yuyu)
2017-05-03 07:25:00是!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5:00有什麼責任要講清楚?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7:26:00講清楚? 佛地魔陳為什麼要鳥你啊XDDD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3 07:26:00說白一點,就是要在這裡鬧大,才會有實質力量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6:00因為有一方自殺,就是另一方不對?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3 07:27:00而且感覺時間久了,很難判性侵,但他感覺不只做一件壞事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27:00
就不要有其他受害者也跳出來你的臉就很腫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7:00司法已經無法調查當事人,多年前就算物證也沒了。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7-05-03 07:27:00
有罪推定元年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3 07:27:00有一方自殺 至少就要查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07:27:00是說很多人看到無罪推定的的無罪就抓狂 卻沒看到後面的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8:00有其他受害人,跟這件事有關係嗎?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28:00
就在那邊法律無罪推定溫良公儉讓 鄉愿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07:28:00推定 既然是推定 就可以舉反證推翻阿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3 07:28:00目前陳對死者的所做所為不一定能獲得法院認定,但一定有
當然不用出來理我們啊 那我們在這邊罵兩句又關你啥事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3 07:29:00有預防性雞鴨 不能有預防性調查泥
作者:
chenbo (畢格奧倫治)
2017-05-03 07:29:00其他人,只是這些活著的人願不願意出來指證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29:00你能排除有的是性侵,有的是合意糾紛的「可能性」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30:00還是如果有其他人出來指控「性侵」,那就可以很順手推斷這個案也一定是?
應該很多人都知道是罵辛酸的吧 根本不知道有沒有證據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32:00
你他媽的在說啥呀 指控「性侵」之後 他就是確定狼師了呀
不過你想叫大家閉嘴還是省省吧 鄉民愛罵誰你也管不著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34:00
你要不要叫原po幫你修推文 自己打自己臉的 還真少見
人民有談論臆測誰是嫌疑犯的自由,他如果受不了不是自清就是提告,還不一定告得贏的
指控跟定罪有什麼關係 這點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嗎就算定罪了也跟這件事情無關 狼師就不能做愛?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7:35:00所以你沒看到他到現在就是不出來回應嗎XD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03 07:37:00
是沒錯 還要經過判決 不過你們這些人的邏輯^#$@&%$&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5-03 07:37:00現在很像獵巫公審,至少要等到被害者父母出來指控再去罵才比較合理
作者:
rkb84 (rkb84)
2017-05-03 07:38:00對啊,為什麼衛福部未審先判這是性侵?檢察官都還沒查.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03 07:39:00受害者父母也未必能知道多少實情。
某樓:指控性侵就是狼師了。我是女生我就到處告人性侵了告了就成立了嘛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03 07:49:00
都怕到不敢自清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