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好,我是支持通姦除罪化的,本來嗎,感情這件事就是你情我願,法律沒有必要介入
也無法介入,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也,何必淌這趟混水?
而整件事情也很簡單,基本上就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少女,愛上了老男人,被父母發現,然
後配偶威脅要告通姦,家裡的人也覺得很可恥,所以把她帶走,禁閉起來,不讓其與外界
接觸,最後導致發瘋的故事。
那為什麼又跑出來個房思齊呢?她不是個受害者嗎?怎麼不去追究?這種說法應該是種誤
讀,所謂房思琪,只是少女創造出來,用來躲避現實生活壓力的裏人格吧了!因為和有婦
之夫交往這件事情,對她造成極大的壓力,社會觀念上無法接受,父母也覺得可恥,所以
才會想把她禁閉起來,她為了要逃避這種壓力,所以才會創造出一個受害者出來,來承擔
這種過錯,在這個裏人格中,她是個被壓迫者,被迫接受這種不倫的關係,並且愛上施暴
者
,她是純潔而無辜的,不應該被苛責,藉由這個被迫害者的出現,好減緩自己所承受的罪
惡感。
但即便如此,她在心裡上仍是愛著對方的,看到對方勾搭上新對象,仍會感到心悸與不安
,甚且悔恨且羞怒,所以又回到裡人格裡去羞辱對方,將其描寫成一個人神共憤的對象,
讓世人斥責他,好滿足自己的報復感。於是乎,她就在這種表裡人格來回跳躍,不停悔恨
糾纏中度過她的26年歲月,最後選擇上吊自殺,留下一堆未解的謎團,讓世人為其神傷。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稍微整理一下現在八卦的風向
: 一派說法是:誘姦的姦是"強姦"
: 支持論點是:
: 1.女生的憂鬱症還自殺
: 2.如果是通姦為何狼師不跳出來講清楚只是通姦
: 3.女生的書裡寫了好多隱晦的詞,推敲臆測後看得出強姦
: 比方說柳橙汁跟螃蟹綁之類的
: 4.女生才16歲懂什麼?就是崇拜偶像阿!老師是偶像!所以是被偶像拐上床,事後很後悔
: 所以是強姦沒錯
: 5.還有其他受害者,只是沒出來而已
: 6.如果不認為是強姦,那就祈禱你的女兒不要被老師強姦!
: 等等等(待各位補充)
: 另一派的說法則認為誘姦應該是只"通姦"
: 支持的論點為:
: 1.法律上沒有"誘姦"這個詞,強姦就強姦,合意就合意,誘姦是什麼鬼?右肩??
: 2.16歲的女生在民法上認定是可以結婚的,最好是不懂什麼叫做愛?
: 3.跟偶像上床有何不可?男歡女愛啊!事後後悔是哪招?難道女生因為被男生的能力吸引
: 而跟他做愛以後,發現不如預期而後悔都可以告強姦嗎?
: 4.現在沒有證據說是強姦,罪疑惟輕下應該不能算是強姦!不然為何當初父母或女生不提
告
: 女生的書畢竟小說,女生也說95%是真,除了當事人外誰知道那5 %假的在哪裡?
: 5.誰會沒事跳出來說自己通姦?風頭上躲幾來很正常吧
: 6.理性討論!不要開大絕詛咒
: 等等等(待各位補充)
: 上述兩派都有很多人支持
: 很難看得出風向在哪??
: 那現在風向到底吹向何方呢??
: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