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郭匡超/綜合報導(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0002231-260402
3.完整新聞內文:
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陳星躲藏多日後,在昨日發出
5點聲明,坦承和林交往2個月,但只是婚外情、不是誘姦,而且妻子也選擇原諒。名嘴羅
友志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翻譯」點出陳星聲明背後的「機關算盡」。
羅友志「翻譯」陳星聲明稿如下:我忍很久了,你們一直說我狼師,我不是啊。這是婚外
情,我太太也原諒了,要不是這樣,是「妨害家庭」喔…!我沒有誘姦啊,她跟我在一起
兩個月而已,已經16歲,16歲,16歲,(17歲5個月)沒有姦不姦的問題,是愛愛。我好
不容易找到兩個律師了,你們再亂說試看看!
羅友志最後感嘆陳星聲明稿沒有聽到一句,對奕含的對不起。網友回應羅友志「翻譯」指
,陳星應該很恨您啦,這麼簡短幾句就說出陳星隱藏在心中的話。
文章來源:羅友志fb
陳星聲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
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
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
,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
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
,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恩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
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
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
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
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底、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
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
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
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
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
要再為此案號犯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
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05-07/656/20170507003337.jpg
5.備註:
願陳星這渣男早日有報應 沒擔當
人都死了才來辯解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