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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北鼻更好」狼師誘姦判賠80萬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補習班陳姓數學老師,二○一○年間,四度帶國中女學
生回家嘿咻,經判刑一年確定,女學生與母再提告求償,法官考量女學生指證歷歷,曾在
生活筆記提及「能不能等到不相愛再分開。」陳師則傳訊:「每次都想強暴妳」、「可以
生北鼻更好」等,判陳師須賠母女共八十萬元;尚可上訴。
陳師(四十二歲)二○○八年九月教導當時念國一的被害女學生數學,在女學生升國三暑
假時,陳師趁周六補習班午休時,騎機車載她回中和住家,之後共嘿咻四次。
生活記事本成證據
陳師遭起訴後,一審原獲判無罪,不過二審考量女學生提出生活記事本,提及「喜歡跟你
(指陳師)一起看電影」、「我還是愛你」,還拿出該電影票根,以及陳師所寫「哇係北
鼻」的卡片,加上陳師曾在即時通對女學生說「每次都想強暴妳」,改判陳師一年徒刑確
定。
新北地院民事庭昨再判陳師須賠償現已就讀大學的被害人六十萬元,另賠辛苦養育女兒的
被害人母親二十萬元。《蘋果》昨聯繫不上兩方,無法得知回應。
如何避免未成年子女 遭老師誘姦
●教導子女拒絕師長邀約單獨外出或以教學藉口要求獨室相處
●教導子女當師長有不當言論或碰觸,如太靠近身體,就要提起戒心,盡速離開
●教導子女保護自己,遇困難可求助父母、警察等成年人協助
資料來源:親子專家吳娟瑜、《蘋果》資料室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19/37655519/
看內容不覺得是男老師誘姦耶
感覺是兩情相悅 不懂為何已經判刑一年確定
女學生與其母還要再提告求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