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這一條其實本來不在原本的通過的一例一休之中
: 後來林淑芬暴衝的時候 加進去的
: 現在來看 真的衝過頭了
: 加一個小時算四個小時
: 這種不勞而獲的法案 本來就很難持久
: 看來真的非常的不切實際
原來讓勞工犧牲了他前一天10幾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來加班
叫不勞而獲耶
你當每個勞工出去玩,出去休息的地方都在工廠附近是吧
不勞而獲?
勞工的犧牲是可以完全無視的是吧
護航資進黨還護航的滿好笑的
: 這個我沒想法
: 目前是看不出甚麼問題
請問一下什麼叫週工時40小時啊?
要不要改成週工時144小時算了呢?
掛羊頭賣狗肉
全世界大概也只有台灣才會覺的加班加很多叫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