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庄說客語 列為國家語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16000413-260114
2017年06月16日 04:10 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未來行政機關必須提
供客語服務,客家人口達半數以上的客家庄,應以客語為通行語,公務員及中小學教師須
通過客語認證,且列為升等項目。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目前有39鄉鎮區符合標準。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客委會所提客家基本法,預計送交立法院下會期審查。
李永得表示,客家人口面臨語言文化流失問題,根據客委會委外研究,20至29歲年輕客家
人會講客語的比率只有14%多一點,10歲以下兒童會講客語的更只剩7%,「已經到了瀕
臨滅絕的地步」。
李永得指出,過去政府採取「鼓勵」方式發展客家文化,卻遠不及流失速度,此次決定透
過法制面來推動,並從過去「屬人主義」的觀念改為「屬地主義」,也就是「從客家人才
說客語,調整為在客家庄要說客語」。
根據現行規定,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鄉鎮市區即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此次
修正草案增訂重點發展區「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現行客語僅列為學校選修,未來將
列為必修。
至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上鄉鎮市區,則明訂從條文通過實施後,以客語為通行語,並分
階段逐年訂定公務人員及教師必須熟悉通曉客家語言,李永得表示, 「這些公教人員到
任時不一定要會客語,但必須在一定年間要取得客語認證」,目前符合標準的約有39個鄉
鎮市區。
此外,公務人員升等,現行包括英檢、多益等認證都能作為評分項目,未來則將增列客語
認證作為加分項目;12年國教的超額比序參考項目,也將列入客語。
不過李永得也強調,草案通過後會採取逐年逐步方式來推動,「尤其是認證這種事情,不
可能馬上就要求」。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