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從上面開始
英文沒聽過多益檢定的,一律不准競選總統.立法委員.縣市長.里長
以上任的,一年內要通過檢定,否則解除公務員資格。
立法院一律用英文溝通
老闆也要聽過檢定,沒聽過英文檢定的,一律不准當老闆
已經當老闆的,一年內要通過檢定,否則不准當老闆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6-18 21:32:00支持 老闆沒考過應該被政府抄家
作者: pzyc79 2017-06-18 21:32:00
推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6-18 21:32:00
那勞工勒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6-18 21:34:00月薪超過22K的也該考 沒過的要把以前領超過的吐出來
然後就變成有錢人才爬得上去, 沒錢學好英文的乖乖當奴
重點根本不是英文能力啊……是台灣老闆心態如果我有過檢定 我不就更會要求員工嗎屆時員工薪水更低
作者: pzyc79 2017-06-18 21:38:00
太麻煩了 不如讓警察可以強制送說中文的去語言矯正所服刑
作者: coollfd (Qoo..) 2017-06-18 21:44:00
台語才是第二官方語言,因為9.2聽不懂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6-18 21:47:00如果老闆這麼會,他還找員工幹嘛能創業,除了有錢,就是有膽,能力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作者:
indoly 2017-06-18 21:50:00從政府官員先做起,在公開場合只能說英語,用英語寫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