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速性騷】學長國道開車摸女兵大腿 長官竟要她反省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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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防空飛彈群一名女性士兵指控,今年4月晚間她和陳姓學長駕駛軍用轎車,載送指揮
官回官舍,回程時,陳姓學長突然將手伸到副駕駛座,來回撫摸她的大腿、腹部。事後她
向上級申訴,結果學長只遭記2支申誡,而營輔導長還要她反省檢討當時為何要上車,女
兵哽咽地說:「性騷擾明明是軍中大忌,我無法接受這種不公的結果,而且長官還要我反
省檢討有沒有保護自己,這是什麼道理?」
22歲女兵語帶哽咽地回述,今年4月20日晚間,陳姓學長要駕駛軍車送指揮官回官舍,她
因心情低落,想出營散散心,徵得指揮官同意後,便坐進副駕駛座同行。未料回營路上,
學長突然伸手來回撫摸她的大腿,她當下嚇得不知所措,又礙於車輛正行駛在高速公路,
無法下車,又擔心直接躲避,會惹怒學長,只好假裝彎腰拿物品。女兵回憶說:「我當時
嚇到連不要、不行都說不出口,結果他最後竟又將手伸上來,不斷地摸我的肚子,他當時
還穿著軍服,根本是侮辱軍人身份,真的很噁心!」女兵說,事後學長疑因輾轉得知她向
性騷擾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立即傳訊息解釋,稱當時是要拿手機才會不小心碰觸,希望
能獲得她的諒解,「我不想接受這樣的道歉,只想等到性平會調查結果再說,當時我還很
信任營上長官,沒想到最後卻只有處分2支申誡」。據了解,女兵在4月27日向軍方提出申
訴,指控陳姓學長對她肢體性騷擾,還曾傳「我需要妳...」等曖昧訊息騷擾。
據了解,因陳姓上兵坦承對女兵有肢體性騷擾,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因此建議記處申誡2次
。至於女
兵指遭言語性騷擾部分,委員會察看兩人對話內容前後文,曾提及一同執行的任務,認為
難已陳姓上兵傳訊息「我需要妳...」有性騷擾意圖,因此認定言語性騷擾不成立。女兵
受訪時淚眼盈眶,拿出藥袋難過地說,她原本就因情緒障礙,需要服用安眠藥物,現今又
加上被學長性騷擾的陰影,病情更加嚴重,即使吃了安眠藥也難以入眠,「我的情緒變得
易怒,在人群中有不自在感,和男性互動很敏感,誰能了解這件事對我造成的陰影?」女
兵接著氣憤不平地說,李姓營輔導長曾為此事約談她,一開始她以為長官是要表達關心,
沒想到卻是要她反省檢討自己當時為何要上車,如果沒上車事情就不會發生。女兵說:「
他(營輔導長)要我問自己有保護好自己嗎,還舉例就像是明知道印度有很多性侵案、很危
險,身為女生的我,還會選擇去印度嗎,說什麼,如果是傳統社會的女生,就應自己避開
男女獨處的,但我不服氣啊,對我而言陳姓學長就只是一名男同袍,我很相信他,不認為
他是一個壞人,難道這樣是我的錯嗎?況且許多任務也時常是一男一女單獨執行,難道出
事就是女孩子沒有保護自己嗎?」
律師陳致宇提醒,擔任軍職的民眾若遭遇相同狀況,除
了向相關單位申訴外,遭性騷擾的人也可循《性騷擾防治法》提出刑事告訴或求償,加害
人最高可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陳致宇指出,許多性騷擾案件被害人會選擇隱忍,但隱忍
並非解決問題的正途,隱忍很可能讓加害人有恃無恐持續加害其他人,唯有令加害人負擔
法律上責任,才能讓加害人有警惕,「若不幸遭遇性騷擾,請務必記下案發當下之人事時
、地、物,並保存相關證據」。(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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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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