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警員托腮慢慢來 單親媽下跪救不回愛女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7-06 01:26:10
不是做完筆錄才叫報案 只要一報案就是報案 報假案需負上刑責
在個資法通過後 台南有沒有發生過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 家屬緊急向警方要求調手機定位
當然有 一年不下十件
個資法第16條寫的很清楚 若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等案件 套用第三項或第四項甚至第六項
任一項之規定 警方可立即不受個資法限制 向電信公司調閱個資
若事後證實是報假案 則以相關刑責追究
但不能因可能報假案 而堅持做完筆錄才能進一步處理報案
個資法在修法時 立委諸公已經有想到緊急時 能否不受限個資法因素 才會列入這幾項條

為什麼這位警察堅持要做完筆錄才行?
一定是被上級長官機車過 要求做完筆錄才能辦案 員警才會這樣搞民眾
個資法第16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
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 引述《leaderweb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警員托腮慢慢來 單親媽下跪救不回愛女外孫
: 3.完整新聞內文:
: 有暖警也有冷漠的警察!台南一名單親媽媽指控,因為員警消極的處理案件態度,導致

: 一次失去兩位摯愛,又讓她人生陷入谷底。
: 這名58歲的單親媽媽年輕時就和老公離婚,獨自扶養兩名女兒長大,直到前陣子大女兒

: 嫁,隔年生下外孫,單親媽媽以為自己苦盡甘來,準備享福了,但沒想到大女兒疑似因

: 產後憂鬱症,前後自殺過三次,去年11月6日晚上,平時都會到卡拉OK幫忙的大女兒,

: 間到了還沒見到人,還說要帶著1歲大的外孫外出,單親媽媽當下覺得不對勁,開始撥

: 女兒電話,但女兒不接也不回,母女連心,單親媽拉著小女兒去派出所報案。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499-XXL.jpg
: ▲單親媽下跪求警察定位女兒手機,但警員搬出個資法。
: 晚上九點五十分,抵達派出所,單親媽媽先告知警員女兒可能要自殺了,但警員堅持要

: 完筆錄,直到深夜23時10分,才通知電信公司定位,當時她在警所哭泣、對警員下跪,

: 來的是警員拖腮,態度輕浮的幫她作筆錄,單親媽媽除了下跪,也曾淚流滿面的拜託警

: 快一點,但警員竟然酸回:「不是每台電腦都很快」,從報案到通知電信公司定位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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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多小時,當警消抵達大女兒的車旁邊時,愛女跟外孫已喪命。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498-XXL.jpg
: ▲單親媽指控,當他要求警員加快速度時,警員就像這樣托腮做筆錄。
: 這名單親媽媽回想,當時抵達案發現場時,車子裡面的木炭燒得正旺,而不是已經燒成

: ,讓她至今都相信,如果警員把人命當成一回事,早點手機定位,而不是先做筆錄,就

: 救回兩條命,不過當時警方對外都宣稱,是因為個資法不得不謹慎,但除了這個理由之

: ,警員當下托腮,酸回電腦慢,這些細節都讓人認為,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雙北市

: 曾有自殺案例,靠即時靠手機定位搶救成功,如果再多一點同理心,跟行動力,或許,

: 能搶救回母女性命。市警局澄清,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強調員警作法合乎受理報案

: 流程,有態度不佳的問題也已經祭出懲處。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7/05/961635-XXL.jpg
: ▲過世母子。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9473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16-07-06 01:26:00
黑警察了
作者: addt0089 (Devil May Cry)   2017-07-06 01:27:00
鍵盤柯南出動嘍,各個都最懂法律最聰明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7-06 01:28:00
如果法條有寫清楚 那警察只能自己保重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7-06 01:28:00
你別貼太多字 警察看字很累
作者: hugr85 (hugr)   2017-07-06 01:29:00
你這樣 打前面幾篇的臉 也太過分囉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7-06 01:29:00
作者: wholmes   2017-07-06 01:29:00
好笑喔 你以為一句話電信公司就讓你調喔
作者: Rekkuuza (Rekkuuza)   2017-07-06 01:31:00
警察從立案到電信公司(夜班)回報 要幾分鐘才及格?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7-06 01:31:00
還是這個jie大大專業 前面幾篇可能警專生在護航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7-07-06 01:31:00
起風了嗎!?
作者: wholmes   2017-07-06 01:32:00
專業...哈哈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7-06 01:32:00
看妳文章內容 就知道你是內行人 有別於某些半瓶水響叮當的
作者: wholmes   2017-07-06 01:33:00
你被綁架 跟你報他人自殺 完全不一樣 你也可以混在一起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7-06 01:33:00
要調資料 要查資料 一定都有一套緊急能查的講一堆藉口 要推 要拖 是什麼原因我不去揣測
作者: Rekkuuza (Rekkuuza)   2017-07-06 01:34:00
報案定位 跟 要求第三者手機定位是兩回事吧
作者: wholmes   2017-07-06 01:34:00
johnny: 要調資料 要查資料 一定都有一套緊急能查的
作者: hugr85 (hugr)   2017-07-06 01:34:00
若自殺或疑似綁架案件等案件 這段話 看清楚阿
作者: Grillfish (烤魚)   2017-07-06 01:34:00
請問報假案的刑責是什麼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7-06 01:38:00
法律上也沒寫“不能”先做完筆錄再調資料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7-07-06 01:39:00
如果討債公司用這招騙警察找人 誰要負責 到時候沒依程序又是警察擔屎還是要靠上面修改標準程序不要再讓基層的擔屎才是
作者: title2002 (大叔)   2017-07-06 01:41:00
16條是指政府機關手上有的個資 最好有衛星定位
作者: bishkek (舉起那隻貓)   2017-07-06 01:41:00
反正不是自家事,警察當然不急囉,看不少了啦
作者: Rekkuuza (Rekkuuza)   2017-07-06 01:43:00
你引用的法條沒規定電信公司要多久回復阿 一小時也算回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7-07-06 01:43:00
https://goo.gl/R4rStr基本上,如果你假告某人疑似自殺,當下沒有造成實質上的損害,想上刑責恐怕有點難反而如果警察沒走sop,被告未盡詳查而洩漏個資,才真的有事
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2017-07-06 02:08:00
應該是員警也不熟這個規定吧
作者: SC5566 (StarCraft56)   2017-07-06 02:23:00
要是連公子被綁架,一通電話馬上定位了,連到警局都不用
作者: SPAEK (小雞)   2017-07-06 02:25:00
沒辦法啊 誰叫你老百姓 真的便宜行事 出事了你能幫坦嗎???講是說可以啦 實際上 內部怎要求的 誰知道
作者: viodin (黑豆)   2017-07-06 02:45:00
無法同意你說民間企業比公務員更在意觀感這種已經有偏見的話,文章的深度就這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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