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20056 (吳先生)》之銘言:
: 看到很多準備國考的學生都去補習班補習,
: 那法律系的學生如果要國考是不是都自己讀呢?
: 法律系的學生平常上的課都是國考的科目,
: 那一般國考補習班是不是都是非法律科系才去補習班呢?
我算給你聽喔
以刑法來說有刑總跟刑分
正常來說
這兩個部分就佔用你大一大二的時間了
一學期18週36堂課 先預扣期中期末考
再扣開學第一週的歡樂廢話時間
這樣只剩30堂 然後總共兩學期 就是60
而且中間還不包括什麼國定假日放假
大學新生一開始對刑法不了解
本來進度就沒辦法太快
一個刑法總則裏面光是罪數競合就可以拖很長時間談了
還有三階怎麼寫怎麼論述
古典理論 新古典理論等等的
再加上大學很多教授上課常常會講很多奇聞逸事
你覺得這樣上下來怎麼可能有辦法國考
跟你說啦
一整個學年上下來
如果刑總99條全部都有談到
那老師就算是功德圓滿了
刑法分則呢? 第100到第363條這麼多
不要說全部教完 要全部談過也幾乎是不可能
最後
補習班的方向應該是給你考試命題的方向
直接幫你抓那裡有考點有爭點
而大學教授則是給你學術理論的內容
跟你講講德派怎麼說 日派怎麼主張
幹譙一下他反對的 然後就敲鐘下課了
這樣沒補習要上榜真的是非常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