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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台灣垃圾焚化再生能源創新高 售電所得大減7.6億!! (07/12/2017 再生能源)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環保署昨舉行105年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頒獎典禮,署長李應元親自頒發,特優獎由宜蘭縣利澤廠及新北市八里廠獲得;彰化縣溪州廠、臺中市烏日廠及嘉義市廠等3座因特別績效獲頒特別獎鼓勵。
環保署指出,台灣目前運轉中的大型垃圾焚化廠共有24座,105年度發電量、售電量、售電率、單位發電量皆創歷年新高,惟售電所得新臺幣46.3億元,低於104年度的新臺幣53.9億元。
環境督查總隊總隊長吳盛忠表示,因為電價依季節、時段不同,電價有所漲跌,但整體來看,發電量穩定成長,有助於國家用電穩定供應。
根據環保署資料顯示,105年度大型焚化廠總發電量達到32.45億度,比104年度總發電量32.17億度,多出2,800萬度,垃圾焚化創造的再生能源,對於天然資源不足、極度仰賴國外能源輸入的台灣,提供了一項安全、穩定及可靠的替代能源,不僅達成垃圾妥善處理任務,也有助於污染減量、節能減碳及環境綠美化等多重效果。
環保署表示,自90年起每年辦理焚化廠輔導評鑑工作,由最初「技術輔導」逐步轉型為「查核評鑑」;這24座運轉中的焚化廠,已有19座運轉超過15年,每年除了能夠妥善處理427萬公噸家戶垃圾,也可協助處理217萬公噸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在污染防制工作方面,環保署表示,經由設備改善維護及良好操作技術下,如戴奧辛排放改善部分,平均排放濃度由最高0.052ngI-TEQ/Nm3,105年減少至0.023 ngI-TEQ/Nm3(法規值0.1ngI-TEQ/Nm3)、CO平均由8.92ppm,105年減少至8.85ppm(法規值120 ppm);顯現在環保署歷年辦理查核評鑑機制及共同努力下,無論是焚化處理品質、焚化發電效能、污染防治或設備維護情形,不但沒有因廠齡增加而降低,各廠更以熟捻操作技術保持卓著營運績效。
環保署表示,行政院於106年6月22日核定環保署提報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期藉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153.42億元,優先協助並引導無焚化廠縣建置在地多元化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逐步脫離需外縣市協助垃圾處理之依賴度。並藉由經濟誘因設置多元化處理設施及提升既有處理設施處理量能,協助地方建構垃圾處理區域合作之互惠互助措施平台,共同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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