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女乘客在台中高鐵站準備搭車,刷卡進站後又想出站拿外套,但由於使用悠遊聯
名卡買票須業系統驗票,才可讓她出站,沒想到站務員告知後卻引起林女不滿,口出惡言
辱罵「神經病」;站務員被罵後一狀告到法院,一審認定林女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
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林女已使用悠遊聯名卡進入車站,若要出站就必須讓高鐵站務員持卡至驗票督察室裡查驗
,沒想到此舉卻被林女認為「遭刁難」,引來不滿,站務員要歸還卡片時,林女更直接伸
手去搶,導致卡片不慎掉落地板,林女更直接開嗆:「你這站務小姐有問題,是神經病!
」更動手推人,事後落跑意圖想搭高鐵列車離開。
然而列車早已離去,站務員便偕同鐵路警察到月台尋找林女說明,她卻情緒激動表示:「
我沒有動手!」但在解釋的過程中,又揮打站務員,辯稱自己沒有辱罵對方,強調當時是
說「我又不是神經病」。
林女甚至翻舊帳,指控去年11月與丈夫出站時,已與該名站務員有心結,所以站務員才會
藉此機會挾怨報復;不過,林女的惡行早已被監視器錄起,在場乘客也目擊林女確實高聲
飆罵黃女行為。
法官指出,林女以自己因時間急迫,而想不經檢查強行通行,實已強人所難,被站務人員
拒絕,於是把搭不上車的不滿情緒恣意加諸在高鐵的站務人員,事後否認犯行,未達成和
解,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嫌,判林女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
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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