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千租陽台的房東笑了! 官方認定出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7-23 01:22:35
※ 引述《chen22 (chen)》之銘言:
: 這本來就沒違法
: 只要屋內隔間沒有動到
: 你喜歡怎麼租就能怎麼租~
: 租出去的人想在陽台睡覺是他的事
: 就算你沒租出去, 你想在陽台睡覺也沒有不法~
: 陽台又不是公設, 陽台也是私人產權
: 完全合法吧
: 說消防有問題的? 這是得在屋內另外隔間變動建物才有消防問題
: 又沒有變動建物結構, 你管我的床放在哪~
: 我睡在客廳政府也要罰我的錢嗎?
按《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十條:
「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臺加窗或一樓陽臺加設之門、窗未突出外牆或陽臺
欄杆外緣,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應拍照列管。但建造執照所載發照日為民國九十五年一
月一日以後,其陽臺不計入建蔽率、容積率者,應查報拆除」
我個人的理解是建造發照日在民國95年1月1日以後且不計入容積及建蔽率的陽台是不能加
窗的,否則查報會拆。
而這則新聞的陽台能加窗作為室內空間使用,且被認定沒有違法,可見是之前就發照的建
築物,不然就是95年後發照但有計入容積及建蔽率的陽台吧?所以其他人若要比照辦理未
必沒有問題。
作者: chen22 (chen)   2017-07-23 01:24:00
只要陽台是建物本體,就算95年後的法令一樣也能加窗
作者: michellehot (小廢物)   2017-07-23 01:25:00
沒錯 陽台就是陽台 偷渡還想拿來斂財
作者: drigo   2017-07-23 01:26:00
台北的房東都要笑了,以後陽台可以再隔成雅房出租不知道後陽台能不能也隔成雅房再出租?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17-07-23 01:33:00
…政府認證陽台可出租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7-07-23 02:10:00
現實是政府沒有足夠預算資源去拆陽臺窗戶。照預算排程,可能房子老到百年垮掉還沒拆更嚴重違增建頂加外推,排較優先也處理不完所以無關安危的小違規,幾乎等於不管。是列管=等待世界末日來替人類解決。或是全民志願當免費打石拆牆工人為國付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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