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誰的錯?相親女狂點2萬高檔料理 海歸男沒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7-07-23 15:09:33
想到這個老新聞 好像台女也會這樣 還帶媽媽一起吃 比中國女還扯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604/31681566/
88歲醫相親 櫃姐狂點排翅
【綜合報導】八十八歲的已婚牙醫師甘火文,四月間透過婚友社怡心社與一名三十七歲的
彭姓專櫃小姐相親後,雙方到台北喜來登飯店辰園餐廳用餐,女方狂點龍蝦、排翅等昂貴
餐,結帳金額高達約一萬四千元,甘火文僅願付身上僅有的三千元後即走人,被飯店控告
詐欺
甘火文昨表示,「我只點一百五十元的杏仁茶油條,和兩百五十元的魚翅湯包,吃的東西
絕對不到一千元,拿出三千元已是多付。那天兩母女走的時候還帶走每個要一百五至兩百
五十元的三種點心。」ꀊ喜來登說,目前全案均交由律師處理,一切進入法律程序。但強調甘火文是當天付帳者,
因此向警方報案,指控甘火文詐欺。警方指出,甘火文在四月二十七日與彭姓母女到餐廳
用餐,一共消費一萬三千九百多元。甘結帳時表示,身上只有三千元現金,也沒有信用卡
,希望餐廳能接受簽帳,五月一日再付。店家到了五月二日都沒有收到帳款,於是報案。

「跟那對母女要錢」
甘告訴警方,當天他只點了兩樣菜,認為自己已付足帳,剩下的部分應向彭姓母女催討。
彭姓母女接受警方傳訊時表示,當天點菜時,都曾詢問甘火文「點這道菜好不好?」而甘
也未表反對,且當初甘在付帳時是自己向店家要求埋單。喜來登指甘是當天付帳者,認定
要他負責,警方也在偵訊後以詐欺罪嫌把甘函送法辦。ꀊ但甘火文昨受訪時說,他同意共同用餐但沒說要請客,並透露自己瞞著妻女花了兩萬四千
元請婚友社安排,曾與十多名女子見面,四月二十七日當天,他跟彭女在婚友社碰面,女
方母親提議吃日本料理,沒想到母女直接走到喜來登的辰園,坐下就點了一堆高檔餐點,
餐畢飯店人員把帳單拿給他要求結帳,他只願付身上的三千元。「飯店要告我詐欺,我跟
他們說『我不付,告就告啊,你們應該去跟那對母女要錢。』」ꀊ
彭母:他吃比我們多
彭母昨受訪時指出,菜都是對方答應才點,且也不是光她們母女吃,「他也吃了不少,還
吃得比我們多!」怡心社負責人楊慧敏說,事後甘火文有抱怨女方「不夠意思」。
律師廖芳萱說,甘火文用餐過程未施用詐術,飯店要告他詐欺可能很難成立,在男女雙方
各執一詞情況下,可推定為各人負責各自用餐費用,如果雙方都堅持不付帳,飯店可提民
事訴訟向甘火文及母女追討當日餐費。
詹媽媽姻緣網副總經理鄭曉華則指出,婚友社安排相親男女第一次見面吃飯時,通常建議
由男方付費,但消費金額在一千至兩千元為佳。ꀊ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7-07-23 15:10:00
火文打球
作者: Riya520 (GO!!!!!!)   2017-07-23 15:12:00
88歲了還想不開阿
作者: Tattos (Tattos)   2017-07-23 15:12:00
火文當球 我們來玩保齡球
作者: bathilda (bat)   2017-07-23 15:14:00
88歲是怎麼回事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7-07-23 15:14:00
男的可以主張是AA阿...飯店為何只告一位??
作者: Mister5 (天涯淪落客)   2017-07-23 15:16:00
看女方說詞,男方留下一起吃的選項沒有海歸男直接閃人好搞不好赴約前就決定要海噱對方一頓,88歲老老男去吃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7-23 15:19:00
他沒主張該各付各的,又坐下來吃,而且還已婚
作者: willism (hpc5)   2017-07-23 15:26:00
當下男方主張自己結帳,且簽單寫明5/1付款,事後沒付,餐廳不告男方要告誰?若新聞內容為真,那男女拆帳問題是私人恩怨,重點是誰簽單不付錢,那個人就得承擔法律責任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7-07-23 15:28:00
當主張自己結那就沒辦法了...當下主張AA的其實就沒事了不過...只帶三千元,原本就預計三個人吃,也太好笑了吧喜來登不是菜市場吧 (  ̄ c ̄)y▂ξ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7-07-23 15:33:00
瞞著妻女 呵呵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7-23 15:39:00
88歲已婚還要相親?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7-23 15:43:00
八十八歲的已婚牙醫… 什麼鬼?
作者: wheat1130   2017-07-23 15:45:00
XD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7-07-23 15:46:00
88歲事情處理成這樣 難怪台灣就是敗在你們手上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7-23 15:48:00
88歲可能去過88節吧
作者: CostDown (BigBoss)   2017-07-23 15:50:00
說不定對像是三十七歲.....的媽媽呀!
作者: rekun ( )   2017-07-23 15:55:00
已婚?瞞著妻女花了兩萬四千找婚友社?被弄剛好而已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7-23 15:59:00
婚友社安排已婚男這可以被告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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