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新聞
狗衝出致騎士慘死 飼主判刑還要賠246萬
2017-07-24 12:04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余姓男子騎機車路經台中市太平區旱溪東路時,突有一隻名叫「胖大」的狗衝出來,致余
閃避不及機車滑到對向車道,遭大貨車輾死,法官查出「狗橫向奔跑穿越道路時撞擊機車
衍生事故為肇事原因,死者余男及大貨車司機駕駛重機車無肇事因素」,今天遂依過失致
死罪將飼主陳婦判刑5月,並賠被害人父母246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婦(56歲)在台中市太平區旱溪東路她丈夫經營的中古車行內,飼養中型
犬「胖大」,103年12月2日下午,陳婦未管束犬隻,致「胖大」在中古車行在中古車行附
遊走閒盪。
適被害人余男(32歲)騎機車路經旱溪東路,因「胖大」突然自所騎機車的左方河堤旁奔
跑橫越馬路,余男反應不及而與狗發生衝撞,所騎機車向左方傾斜衝入對向車道,慘遭沈
男所駕駛的大貨車撞死。
經被害人余男的父母提起告訴,檢察官將本件交通事故送台中市車輛行送台中市車輛行車
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認「動物(狗),橫向奔跑穿越道路時撞擊機車衍生事故,為
肇事原因。余男駕駛重機車,無肇事因素。沈男駕駛營業大貨車,無肇事因素。」
刑事庭法官審酌,飼主陳婦因疏未注意將所飼養寵物犬牢固拴綁,致其飼養管領之犬掙脫
項圈,隨意在道路行動並突然自路邊奔出穿越,致被害人來不及反應,並滑向對向車道而
營業大貨車輾壓致死,使被害人家屬與被害人自此天人永隔,遂依過失致死罪將陳婦判刑
5月,得易科罰金。
同時,被害人父母請求損害賠償,民事庭法官查出陳婦疏於注意,任犬隻於道路奔跑,致
與余男所騎乘機車發生擦撞,發生本件交通事故,陳婦自有過失,且該過失與余的死亡之
間有相當因果關係,陳婦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遂判她賠償余母父母246萬元。
https://goo.gl/5VFzXu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