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案被判死刑定讞的邱和順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檢察總長去年為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的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
本案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不符非常上訴規定,今天判決駁回。
合議庭指出,邱和順自6年前被判決死刑定讞後,先後4次聲請再審,皆被駁回,爭執點純
為事實認定,此次藉由非常上訴途徑,企圖翻案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不符合非常上
訴制度主要在於統一法律適用的設計意旨。
檢察總長去年為邱提出非常上訴指出,法院當初未調查邱自白犯案是否出於自由意志,從
未勘驗過早已遺失的勒贖錄音帶,於是以證據調查不完備、判決違背證據法則等理由,向
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此舉遭陸正父親斥責司法體系已破產,「非常失望!」
邱和順(56歲)涉嫌在1987年11月,和同夥強盜柯姓女保險員13萬元後殺人分屍,隔月又
強行擄走9歲學童陸正殺害後棄屍海中,再打電話向家屬勒贖500萬元,最後順利取贖100
萬元,邱在法院審理期間,一直喊冤辯稱遭警方刑求逼供,監察院還通過彈劾案指警方涉
言語恫嚇被告,最高法院2011年排除疑遭逼供的筆錄後,將邱判死定讞,但至今未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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