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您好
關於您這個問題 可以簡單的用法理學的基本知識來回答:
1.邏輯是保證推理過程的正確性,就此點而言,司法邏輯和數理邏輯並沒有差別
2.數理和司法的最大差別在於前者是事實判斷,觀察的是自然現象,屬於先驗的,有絕
對值可言(不考慮量子物理),後者則是價值判斷,即對具體已經確認的客觀事實套入
法規範體系中加以處置,本身是屬於主觀的價值判斷,乃相對的而無絕對值,不同的
社會價值規範體系下就會出現不同的結論
3.另外,語言本身的歧異性也是影響推論的重要因素,古典邏輯強調形式推論,未考慮
語言歧異所造成的糾紛,近代邏輯則著重語言的功能,強調語言的不確定性,因而造
成溝通上的障礙與推論謬誤
4.數理語言使用的是嚴格定義的人造語言,意符和意指的對應具有絕對性,故不會發生
語言歧異的問題,但司法語言則使用自然語言,本來就具有模糊不確定性,在溝通上
很容易發生糾紛,因而造成錯誤
5.數理語言無法解決日常生活問題,譬如說關於很熱這個詞本身就有模糊性,有人十幾
度就喊熱,有人三十幾度還不覺得熱,這顯然無法用數理語言(溫度)來定義,模糊
(FUZZY)理論乃因此而身
6.邏輯僅保證推論過程的正確性,不保證推論結果,所謂Garbage in Garbage out,如
果你拿錯誤的命題來推論,就算推論過程符合邏輯,結論也是錯的,所以近代邏輯才
會強調語言邏輯(命題)的重要性
※ 引述《ChaoStomach (混沌胃)》之銘言:
: 要研究數學物理等自然科學
: 最基本的必須條件就是要有邏輯
: 「理性邏輯思考能力」
: 是每個數學家或物理學家最明顯也最自豪的特徵
: 但是檢察官律師這些維護社會秩序的高階職業
: 理性邏輯思維也是絕對必須具備的能力
: 這樣才能在複雜的案件中抽絲剝繭
: 擊破脆弱的假象將事實呈現出來
: 問題來了
: 自古以來文、理陣營相輕
: 但是雙方都需要邏輯
: 那兩邊的邏輯是一樣的嗎?
: 還是雙方不同但是有相容性?
: 還是有真偽強弱之分?
: 有八卦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