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有印鑑的好處,不可廢掉也不落伍,當你人不方便,比如上班或生病時,你可委託家
人用你的印鑑和密碼幫你領錢,印鑑其實若非同時刻2個,更難偽造,不信你可問問刻印
師傅。
再來是你的問題,有2個方法解決:
1.本人憑身份証直接掛失終止,不用再刻印章就可以領走現金。
2.直接開新戶,用簽名的,不用印鑑,那舊戶頭的錢也會轉到新戶頭。
3.不要再罵郵局落伍了,其實這些都有解決方案來配合所有客戶的。
※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前幾天翻到自己大學在郵局開的帳戶
: 跑去刷存摺發現裡面還有兩萬多塊
: 但是當初開戶的印鑑早就遺失了
: 跑去郵局
: 抽號碼牌等了十幾分鐘終於輪到我
: 想說郵局帳戶都沒在用了
: 可不可以解約把錢領出來
: 郵局小姐竟然要我重新刻一個印章
: 然後變更印鑑
: 再把錢領出來
: 會不會太白癡啦
: 我本人都到現場了
: 難道不能現場確認身分直接把錢領出來嗎
: 有沒有郵局的印鑑制度很白癡的八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