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蝶戀花翻車釀33死不起訴 檢:僅已故司機有責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今年2月在國道5號南港系統交流道翻覆,造成33死11傷慘劇,近百名被害人及家屬分別向已故肇事司機康育薰、領隊蕭如進及蝶戀花老闆周比蒼、周繼宏提告業務過是致死等罪,但士林地檢署認定遊覽車超速是肇事主因,此外並無肇事遊覽車有設計瑕疵或機械故障等問題,而肇事司機已死亡,今將全案不起訴。
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遊覽車今年2月13日晚間9點多,搭載武陵農場賞櫻團返家時,行經國道5號接國道3號南港交流道大彎道時,突然失控擦撞護欄後垂直翻落邊坡,導致遊覽車車頂被刮掉,全車旅客紛紛被拋出車外,最後連同司機及領隊共44人,有33人罹難、11人受傷送醫。
事後被害人及家屬質疑司機超時工作,導致疲勞駕駛而釀禍,也有人質疑遊覽車老舊,可能有機械故障等問題,怒告蝶戀花老闆等多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等罪,但檢方調查後,認定已故司機駕駛遊覽車超速是肇事主因,排除機械故障等因素,因此將全案不起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https://goo.gl/qm8Y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