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不足卻遭誣為「共諜」 前記者訴盡3年來丟工作、被迫改名辛酸
風傳媒
謝孟穎 2017-10-23 14:02
一夜之間遭國家誣陷為「共諜」,到底要花多少時間洗刷冤屈?2014年2月10日清晨,
國安人員帶著警察到時任中央社記者的郭玫蘭家裡翻箱倒櫃、並將她帶回偵訊,從那
天後,她的人生就變了:明明不是匪諜,「郭玫蘭」這名字卻從此與賣國劃上等號,
至今沒有媒體敢聘用她、母親也因此出現精神問題……
準備領碩士畢業證書那天 她在清晨成了「共諜」
民間司改會今(23)日上午舉辦「啟動《偵查不公開專案》記者會」,2014年曾遭誣陷
為共諜的郭玫蘭也現身說法。案發至今3年,郭玫蘭仍無法發揮所長回到新聞媒體工作,
被迫離開自己的興趣,甚至連到藝廊兼職,名片上也不能印自己的名字,而是被改為「
郭小蘭」。
2014年2月7日清晨,郭玫蘭原預計下午至宜蘭佛光大學領取碩士畢業證書,調查局人員
卻帶著警方到郭玫蘭家中進行搜索,翻遍一箱箱新聞採訪資料、名片、光碟、隨身碟、
手機SIM卡等,沒有告知可以委請律師。
隨後調查局人員將郭玫蘭帶到新店法務部調查局總部進行隔離偵訊,從中午12點到晚上
10點,郭玫蘭的手機被沒收、完全無法與外界聯繫,這時她完全不知道,從中午開始,
媒體就大篇幅地報導說她是「共諜」。
調查局說偵查不公開 「共諜郭玫蘭」卻已被大幅報導
甚至,明明調查局告訴郭玫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要她千萬不能與外界聯繫、透
露自己正被搜索,但當夜間10點郭玫蘭被送到地檢署時,她發現似乎有媒體在跟拍,起
初以為是在拍什麼「有名的人」,之後才發現自己是主角。
「我才恍然大悟,這是有刻意炒作新聞之嫌,彷彿在進行一個什麼的任務,而我只是其
中的角色,配合演出而已。」原本過著充實的記者生活、也即將領到碩士畢業證書,卻
突然成了新聞主角,是郭玫蘭完全無法想像的。
冤案讓她成了媒體業禁忌 連到藝廊兼差都必須「改名」
據郭玫蘭整理,案發第2日至少有30家以上媒體報導這起共諜案,包括台灣、香港、中國
、國際媒體等,雖然在案發當年12月15日就以不起訴結案,至今郭玫蘭的名字仍在媒體業
成了禁忌,沒人敢用她。
郭玫蘭表示,在案發當年2月,她原本預計要到一家知名國際新聞網路媒體工作,卻因為
有案在身,媒體高層不轉不敢與她聯絡、甚至不願回信,因為擔心自己的email被檢查。
一家通訊社主管曾與郭玫蘭私下談過事情,也跑來提醒郭玫蘭別透露這次會面,「好像是
很怕跟我有接觸,擔心會惹上麻煩。」
至於郭玫蘭原先任職的中央社,雖然主管都很關心、也有找她聊過,卻也明白表示她恐怕
很難回到原單位任職,「即使有工作機會,公司高層也不敢聘用我。」之後郭玫蘭不斷在
媒體業求職,卻也因為這個案子被認為有敏感性,履履碰壁,連兼差寫稿都被終止合作關
係。
一起冤案讓郭玫蘭失去工作與收入,只能靠母親金錢支援才能撐過這3年,之後她不斷謀
求新出路、也找到一份薪資不高的藝廊媒體公關工作,老闆卻說因為郭玫蘭共諜案太敏感
,要她名片上把名字改為「郭小蘭」:「這就是我案對我個人名譽的嚴重受損,沒有人希
望被改名,姓名都是當初出生父母親幫你取的,怎麼可以任意改名?」
失去工作、丟了名字、母親罹患焦慮症 郭玫蘭要政府公開道歉
「我對我案的形容,這是一場設局的鬧劇,沒有真相、沒有人權,政府對全世界媒體說
謊,有政治性操作新聞之說法,徹底違反偵查不公開。」郭玫蘭表示,律師說她的案子
可能涉及捏造事實、枉法濫權移送等,其實可以請監察院重新調查,如今,郭玫蘭也正
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3年來,郭玫蘭失去喜愛的工作、連名字都被剝奪,78歲的年邁母親也為了這案子腸躁症
復發、承受壓力下又有焦慮症問題,郭玫蘭相當希望政府能在媒體上公開道歉,並將此
案關鍵錄音帶公開,讓社會大眾了解「真實」。
「檢警教育不足以應付媒體,甚至無法追蹤自己把哪些資訊交給記者」
罪證不充份的情況下,檢警若貿然對媒體洩漏案情,可能徹底毀掉一個人。而「法律白
話文」站長楊貴志律師,便指出檢警界的大問題:「警察或檢察官可能沒有足夠教育讓
他們去處理媒體資訊需求,不了解媒體的生態,甚至無法去追蹤自己到底把哪些資訊交
給記者,才導致偵查可以瘋狂公開的狀況。」
民眾需要守法,公務人員當然也要,而民間司改會偵查不公開小組的張安婷律師便表示
,未來希望能多舉辦演講、座談會帶入法治教育,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國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而造就的受害者,絕不只郭玫蘭一位,警察、檢察官與媒體該如
何在民眾「知的權利」與「無罪推定」之間權衡,也關乎到是否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再出現。
http://www.storm.mg/article/348201
幹 2014年耶 我還以為是五六十年前的事情
幹你娘調查局 幹你娘其他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