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後被告性侵 他們一起吃早餐再回摩鐵
蘋果日報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1030/1231413
新竹一名女子小曼(化名)控訴何姓網友將她載進摩鐵性侵3次,檢方調查發現,何男是
以6千元約砲,兩人還一同外出買豆漿,最後不起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小曼指控,何男去年12月在汽車旅館,利用她昏睡時,對
她性侵3次。何男辯稱是你情我意,答應要給對方錢,但錢不夠落跑才被告。小曼坦承,
第1次性交後,兩人一起外出買早餐再返回,隔天退房,也一起去吃早餐。
檢方調查,發現兩人LINE對話談妥一起過夜,何男表示,會給對方6千元。且小曼說遭第1
次性侵後,兩人一同外出買豆漿,小曼也沒對外求助,還一同返回摩鐵,全案不起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