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7休1」 將改成「14休4」 可連上12天班

作者: CRAM1234 (無盡亦無進)   2017-10-30 11:12:02
※ 引述《TTDEarl (努力~~~!!!!)》之銘言:
: 這個政策我還以為很多勞工會贊成
: 不知道噓文的是沒上過班還是真心反對
: 一般休六日的這政策對他們來說是沒什麼差的
: 但排休人員這政策就差很多了
: 在以前還沒有強制七休一(不能連續上班七日)時
: 排休人員如果要出去玩個幾天的
: 可是又不想要用到特休就會排連上十二天再休一天
: 把假積起來放在要出去玩的那幾天
: 要出國玩休更長的就休上月底下月初
: 這樣休起來七八天都不是問題
別鬧了,你這樣我會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排班過
工廠最愛用的就是做二休二,也就是AB班別
你要出國玩個六天好了,只要跟別班的換個班,就可以連休6
加班不能強迫,所以了不起當月少加2天,甚至你前面多加兩天就補回來了
到底是哪裡有問題啊?
你說的情況只能套用在一般小工廠或是傳統工廠
就是一周上個5.6天,一天12hrs的那種
那種廠房,管你有沒有修法,根本沒有差好嗎!!!
: 完完全全的不用用到特休就可以出國玩
: 可是後來強制七休一後
: 這個玩法就沒了
我上面說過,這種工廠有沒有修法都是一樣的
會在這工廠待的根本不在意有沒有7休1
他們(勞工)在意的是錢到底有沒有給足
現在年輕人錢都快賺不夠了,誰還跟你出國玩
一般上市櫃大工廠
都是用2休2或是4休2,這種排班方式去避免違法
這也是為何大工廠總是不怕缺人,因為沒有一技之長的人都只能往這邊跑啊
淡季我就控管加班,叫你請特休,旺季狂徵人當免洗筷
: 老闆根本不敢讓員工這樣排
: 只要連上到第七天
: 誰管你是員工自己要排
: 全部都會中獎
: 而不管不能連上七天班還是十三天班
: 對老闆來說都沒有差
: 因為成本是一樣的
: ※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銘言:
: : 聯合報
: : 「7休1」 將改成「14休4」 可連上12天班
: : 啥米!可以連上12天班
: : 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達成勞基法修法共識,鬆綁現行「七休一」規定,未來只要經勞
: : 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政院高層表示,未來
: : 勞工仍可在兩周、十四天中有兩天例假和兩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
: : 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
: : 例如勞資雙方可協議第一周的例假排在第一天,第二周的例假排在最後一天,期間的每周
: : 休息日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連上十二天班。現行例假僅特殊狀況才能停休,休息日則經
: : 勞工同意即可出勤,但雇主須加發加班費。勞動部將於明天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十一月
: : 六日由行政院長賴清德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並正式拍板,十一月九日將草案送進立法
: : 院。
: : 例假可挪移 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 :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但
: : 未明說例假應該怎麼排,早期因而有「七休一」函釋,規定兩例假應間隔六個工作日,但
: : 如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例假可挪移,因可連上十二天班遭批評,蔡政府上任後,另以新
: : 函釋廢止舊函釋,又規定兩例假間最長就是六天,硬性規定「一例一休」又引發爭議,這
: : 次修法擬放寬,並考慮直接寫入勞基法中。
: : 賴清德上任後,承諾修法平息「一例一休」及「七休一」函釋衍生的爭議,立法院民進黨
: : 團也組成勞基法研修小組,日前已舉行兩次會議。政院高層表示,黨籍立委對鬆綁「七休
: : 一」意見不大,如果不鬆綁這項規定,將來會有越來越多行業希望納入「四周變形工時」
: : 或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勞動部沒有辦法對那麼多行業放手,不如放寬讓
: : 勞資自行協商。
: : 政院高層也指出,雖勞動部修法草案讓「七休一」鬆綁,但現行法規為了落實周休二日規
: : 定的「一天例假日及一天休息日」不受影響,勞工每周仍可休息兩天,其中一天是例假,
: : 只是從「七休一」改變成例假可挪移的「十四休四」。
: :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動部草案預告之後,仍會廣納各方意見,雖然各方都希望進
: : 度越快越好,但賴清德承諾十一月提出修法方向的目標沒有改變。
: : https://goo.gl/Cm56d4
: : 之前在對岸的海邊工作時,大客戶水果行要求供應商要符合對岸勞動法令,所以:
: : 對岸勞工享有做六休一(類似台灣七休一)
: : 對岸勞工大夜輪班倒班至日班時,至少休息24小時
: : 當然海邊是乖乖照辦的(台幹不受上述規定保護)
: : 台灣勞工現在要更可憐了呢
這次修法
加班改成季管制,很明顯就是為了我說的那些科技廠修法的(因為淡旺季)
一般行業其實影響不大,原本就是加班加滿的公司,真的有差嗎?
以我待的營造業來說,會加班就是會加班,雖然加滿每月上限(目前)的機會不大
但是工程進度就是利潤,所以該加的不會少
之前修法做1給4、做5給8的,說真的你要加班就是加滿1天或是半天啦
還是哪個鄉民老闆出來說說,你因為這條規定感到困擾?
我周遭不管是哪個行業別,都沒有因為此條規定而有所改變加班時間
另外特休遞延的問題,其實是見仁見智
有的公司是沒休完直接換現,但是是一天換一天,根本沒有比較好
所以有人會傾向於乾脆放完好了
有的是沒休完直接歸零,這種更不用說,不放就是吃虧
所以遞延其實只是延後可以用的時間而已
但是我覺得啦,與其擔心這個問題,不如擔心你是否真有特休比較實際
現在換老闆以求加薪的人越來越多,考慮特休不如考慮一下老闆幫你加薪的可能
一年多休7天,不如每年加薪2k還比較實在。
其他什麼7休1、14休4,在我看來都不是太大的問題
就算修法成2休1,幹!勞檢不落實有用嗎?
之前政策網什麼提高基本薪資到3w,給你到5w啦
勞檢不落實有用嗎?
各位,別被這些虛頭巴腦的政策衝暈了頭!
落實勞檢才是唯一的道路,沒有這條,就算法規修的再完整
沒有政府"主動"監督,一切都是枉然!
以上 共勉之。
作者: pipiispipi   2017-10-30 11:13:00
你跟沒上過班的覺青解釋那麼多幹嘛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10-30 11:13:00
任何意見歡迎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s://goo.gl/lSRVOP
作者: asurasho (SHO)   2017-10-30 11:15:00
說得好,每次業主違法都重罰兩萬,那怎樣改都沒意義啦。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7-10-30 11:15:00
1樓大絕放太快啦 會被說資方老人XD
作者: djcc   2017-10-30 11:16:00
做夢拉
作者: omage ( )   2017-10-30 11:18:00
落實勞檢?哈哈哈,落實勞檢
作者: dodoorca (古老鯨)   2017-10-30 11:18:00
唯一道路 其餘隨便? >"<
作者: winnerdinner (鍵盤百萬富翁)   2017-10-30 11:27:00
特休核實給錢比較實在一點,還延後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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