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李茂生又在指責被害者家屬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11-08 06:47:36
卦點:
李茂生寫了一篇長文闡述廢死意義,
等下我會寫一篇反駁他,不過這裡先討論下面這兩段: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483833944998320
三 對殘酷犯罪的憤怒與恐懼
  對於一般民眾的反應的說明,最簡單的就是所謂「素樸的正義感」,但是更正確的命
名應該是「對殘酷犯罪的憤怒與恐懼」。以下就這種基於憤怒與恐懼而形塑出來的「義憤
」,進行深一步的解析。
1 被害人的傷痛與民眾的同理心
  
一般在辯不過的時候,最經常出現的一句情緒性發言就是:「一命償一命。等你家有
人被殺了,才來說廢死」。當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發出這類的憤怒之語,
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憤怒會使得受傷害的人縱然知道於事無補,
也無法藉此而使得傷害得到平復或減損的地位得到回復,
但仍舊會要求加害者受到同等的傷害或地位的貶抑。
這不外是一種大家一起下地獄的悲憤情緒的展現,
雖然沒有建設性,但是卻也無可奈何。
但是,當不是犯罪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的人都這樣主張時,
則必須進一步探討其理由何在。
  
同理心是個說明的機制,但是為何會產生同理心,同理心的擴散效果為何,
這是必須進一步釐清的對象。同理心是指換位思考,意指立於對方的立場、情境,
設身處地地理解對方的反應,對該反應表明感同身受,但不一定必須贊同該反應。
這是一般實際上人際溝通上的一種技巧,可以促進和諧。
問題是基於對被害人或其遺屬的同理心而贊成死刑的一般大眾,卻是基於換位思考,
然後積極贊同被害人等的反應,甚至於超越一切,替被害人等抱不平。
殊不知,被害人或其遺屬的反應其實對整體社會而言只有負面效應,
而無越過、撫平傷痛繼續前進的功能。
對於犯罪情事,僅同理一方,並積極忽視整體方向的態度,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對於
這種偏頗的同理心,就其產生及擴散的機制,大體上有以下四種可能的解釋。
2 「下一個被害人可能是我或我的親友」的解釋
  
雖然貌似合理,但是發生的機率太小。一般的殺人案件都會有情、財、仇等動機,其
對象通常都是有這些關係的人,與社會大眾無涉。縱然是沒有情、財、仇等動機,而僅是
與社會為敵的無差別殺傷事件,受害機率都小於車禍或其他事故。
這類的恐懼,若不是因為其他因素而擴散開來,則是有一定的社會操控。
(中略)
總而言之,你或你的親友不太可能會成為現在正處於司法審判中的特定對象的下一步
殺人行為的對象,除非你或你的親友與這個人有情、財、仇等親密關係。在親疏關係懸殊
的情況下,強說同理被害人或其遺屬,這也未免過於牽強。所以,贊成死刑,要特定人一
定要離開世間的理由,不應求諸於他人,而應求諸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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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李茂生指責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說,"他們的反應對社會只有負面效應",
然後還說,"下一個被害者不太可能是你或你的親友,機率很小"。
...對於這種惡劣的言論,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講了。
作者: belucky   2017-11-08 06:49:00
這咖不意外
作者: jasonshieh (聰)   2017-11-08 06:51:00
這很理性的在分析了吧,你有仔細看嗎?
作者: kiboryin (lemonlove)   2017-11-08 06:52:00
你的總之 跟記者只挑最容易煽動人的句子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7-11-08 06:53:00
市長又在發禮貌生文惹
作者: dodoorca (古老鯨)   2017-11-08 06:54:00
QQ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1-08 06:54:00
笑死,自己被女警問一下就森77喊侵犯人權要別人挺
作者: niflheim (Multani)   2017-11-08 06:54:00
問題在?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1-08 06:55:00
人之所以有別其他動物,就是能有同情同理心法匠不懂很正常
作者: belucky   2017-11-08 06:56:00
推g8 說他多理性鬼才信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11-08 06:57:00
就算判死刑受的傷害也不會回復,所以要求判死刑是沒
作者: jasonshieh (聰)   2017-11-08 06:57:00
我覺得他是忽略了隨機和意外的被害人
作者: cesuya (冰冷的執著)   2017-11-08 07:00:00
用詞要小心 他台大法律系的喔 會告你
作者: linchen1121 (伯陵)   2017-11-08 07:08:00
沒有先同理被殺的被害人就沒資格說什麼同理心了
作者: bernie1 (bernie)   2017-11-08 07:10:00
支持唯一死刑
作者: rickhsu1997 (hsu)   2017-11-08 07:44:00
你會被徒子徒孫噓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11-08 07:45:00
殺他一次全家再敢嘴試試
作者: flarecutter (flarecutter)   2017-11-08 07:54:00
要私鬥請去他信箱私鬥 這裡沒人想看你們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7-11-08 07:54:00
他講的對象是非被害人的一般大眾反應吧,覺得你過度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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