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道補充一下,李茂生除了指責被害者家屬以外,他還提出了幾個"廢死的理由",
不過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請聽尚市長道來:
1. 李茂生說,
"早就證實不管有沒有死刑的宣判,或執行死刑,社會的治安都沒有變化,
嚴重的犯罪並沒有因此而增加。"
事實上尚市長有調查過,在王清峰任內,社會的兇殘犯罪大幅增加:
https://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492689244108657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458446
故意殺人的人數在王清峰任內,比前一年度暴增了110人,
到王清峰下台前夕的2010年二月,更是增加到一天兩起殺人案的數字...
2. 李茂生又說,
"我國並沒有這類的文化或社會壓力,躲在美日其後主張連他們都無法廢除死刑,
所以我們也無須廢除死刑一事,僅是鴕鳥心態作祟而已。"
但事實上,
歐盟廢除死刑有他們基督教的文化壓力(這點可以請教陳文珊),
而"我國並沒有這類的文化或社會壓力".
此打臉之二也。
3. 李茂生還說,
"在死刑的例子上,犯罪人將來還會殺人,以及會殺幾個人這件事情,卻是一個假設。"
這點尚市長也有查出資料: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828065.A.4E7.html
再犯率(包括沒砍死人的)是21%(!!),再殺人率是3%.
這不是假設,而是有數據的.
此打臉其三也。
李茂生說要廢死,我就一一找出數據來反駁他,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