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尊重一例一休修法 柯文哲:我可連續工作2

作者: TTDEarl (努力~~~!!!!)   2017-11-08 17:22:29
這幾天看咱們ptt精英勞工的說法真的覺得有夠好笑
一直說勞基法在保障弱勢??
講這話的人應該回去再好好想想
保障弱勢???
跟你們說 勞基法就是勞資雙方最基本的僱用條件
不是什麼保障弱勢
而且勞基法還是在斬殺弱勢
勞基法規定資方的就是最基本的薪資福利
簡單用數值來比喻
如果勞基法規定資方應該要遵守的僱用條件數值化為:三萬元
那資方就不用請一個產值低於三萬元的來工作
如果把利潤算進去
產值沒有到三萬五仟或四萬的資方根本不會請
今天勞基法福利越好
資方要請的勞工產值就要越高
這就是現實的世界
剛好這個禮拜我們公司有一個非常簡單的職缺
在一棟建築物裡 叫你把文件從a送到b 你就送過去放好就好
來了一個應徵的教了三天 做了三天還是沒辦法做
走路慢、腦袋轉不過來、東西一直送錯
別人學一天就會了 他卻學三天學不會
他媽媽跟我們有認識 希望我們能幫忙
多少錢都沒有關係
但最後我們還是跟他說不好意思
因為要請還是要給足薪水
因為今天我請了不要說他沒去告
其它的人去告我們公司都是違法
請問這樣勞基法是保障弱勢嗎
勞基法只是一個規定資方應該要用多少錢請人的法律
並不是一個保障勞勢的法律
作者: mirza (張良)   2017-11-08 17:24:00
嗯我贊成,賴把勞基法改名,為超級血汗法規,有guts..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11-08 17:25:00
勞基法部只規定薪資還有規定工作時數好嗎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7-11-08 17:26:00
當然不是保障弱勢 是保障資方利益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7-11-08 17:26:00
最低標制~勞基法也是啊
作者: Magita (不見了)   2017-11-08 17:27:00
那...這個人要多少錢你就願意請?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11-08 17:28:00
建議直接廢除勞基法啦^_^ 全部都勞資協商
作者: albertfeng (阿宗)   2017-11-08 17:30:00
資方腦直接噓
作者: bighorse0   2017-11-08 17:30:00
你的想法很奇怪
作者: CKT0804   2017-11-08 17:31:00
重點是基本薪資不是三萬,你可以不要把所以東西混再一起說勞基法只是對勞工的最"低"標準你覺得他不適任當勞工可以不要請他弱勢也是相對的 勞工相對資方就是弱勢你要說勞基法不是保護社會弱勢本來就是啊要保護社會弱勢有別的法律去適用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11-08 17:35:00
如果勞方不需要保護憑什麼政府政策要保護資方?關稅全開放阿~~商品完全擺在自由競爭是場*市場什麼補助減免都不能有~資方不該?
作者: aponla   2017-11-08 17:52:00
白痴邏輯 這樣乾脆廢掉勞基法 不就人人都有機會工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