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兩用袋協商破局 台北新北不能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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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北市超商、超市及量販店將不再販售購物用塑膠袋,雙北全面改賣兼具購物與專用垃圾袋雙重功能的「環保兩用袋」,但台北市與新北市販賣的環保兩用袋不能共用,屢遭批不便民,雙北環保局日前因垃圾清運費用喬不攏,協商破局。
以民眾吳小姐為例,每天從新北市通勤到台北市上班,在台北市的超商消費環保兩用袋,但環保兩用袋卻不能帶回家做為垃圾袋使用,反而沒有達到減塑目的。
11月1日環保署召集台北市與新北市環保局首長開會,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說,新北市環保局對環保兩用袋共用仍有疑慮,目前北市的環保兩用袋三個尺寸價錢分別為5、2、1元,而新北市的環保兩用袋三個尺寸價錢分別為6、4、2元,兩市處理垃圾的費用不同,新北市環保局也沒有調降的意願。
盧世昌說,新北市環保局擔心,若是雙北的環保兩用袋共用後,民眾會到北市買環保兩用袋,再到新北市來丟垃圾,增加新北市環保局負擔,北市環保局無法解決他們的疑慮,雙方沒有共識。
新北市環保局發言人孫忠偉說,新北市幅員廣闊,清運垃圾每公升0.4元,台北市只要0.36元,短時間清運成本難以降低,且當天會議中也反問台北市,如果清運成本經過重新調整,兩縣市垃圾成本相同時,可立刻讓環保兩用袋共用嗎?北市沒有回應。
孫忠偉指出,新北市提出短期內讓雙北販售其他縣市的環保兩用袋,讓民眾可選擇自己所在縣市的袋子,但北市禁止店家販售其它縣市的環保兩用袋,讓新北店家無法進貨台北市的環保兩用袋。
盧世昌說,兩市的清潔隊、垃圾車規模都不同,因此雙北市的垃圾處理費不同,這點只能尊重,若是覺得環保兩用袋因雙北無法共用而不便,建議民眾還是自備環保袋,也能達到減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