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多名台女受害!分手慘遭外籍前男友「色情報復」私密照外流
3.完整新聞內文:
隨著社群網絡流行,「色情報復」成為新型犯罪,在法國執業的律師詹文睿近年經手一些
案例,都是台灣女生受害、提告外籍前男友。他說,最好不拍私密照,「別被愛情沖昏頭
」。
分手、傷心、哭、難過/pixabay ID-1088205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色情報復」(Revenge Porn)通常指情侶分手後,一方出於惡意,把兩人親密時拍攝的
照片或影片上傳網路,或寄送給當事人的親友和同事。
來自台灣、在法國執業的律師詹文睿每年應駐法代表處邀請,與初到法國的台灣留學生分
享法律須知。
除了基礎知識外,他每次都會增修內容,今年他特別提醒台灣留學生,「再怎麼愛,還是
不要拍(私密照)」,以免分手後被惡意散播。
詹文睿表示,有的私密照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偷拍,這當然違法;另一種是情濃時自願
拍攝,「一但傳給別人就有去無回」,事後處理會很麻煩。
他說:「法國男生常常會甜言蜜語,把女孩子哄得覺得自己真的是獨一無二、受到無比尊
重,但依照案例,鬧翻時,言語都很可怕。」例如,有人放話要在職場「撕開妳的假面」
,或者「要讓妳家人看看,妳這隻性感小野貓有多野」。
「那種羞辱、威脅和恐懼,真的很可怕」,詹文睿說,當一個人收到分手伴侶這樣的恐嚇
訊息,會很難承受,有些人在法律程序進行同時,還得求助於心理諮商。
在網路上散播前伴侶私密照片或影片的大多是男性,在法國,約9成受害者是女性。
由於受害者越來越多,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今年宣布要更嚴格控管,防止私密照片
或影片在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被轉傳。
但社群網站百百種,不是每個網站都能負起把關責任,且即使這些照片和影片未被上傳網
路,光是寄送給家人、朋友、職場往來對象,對當事人來說,已足夠造成很大傷害。
他建議,若受害者是學生,應尋求學校教授或系主任協助處理;若是公司職員,則要請員
工代表介入。
他說,受害者可用任何方式取證,簡訊、電子郵件、恐嚇信,都可以當作證據;若照片或
影片已放上網路,可請司法執達員做文件紀錄,並報警、提告。
詹文睿這兩年經手約7、8件類似案子,都是台灣女性向外籍前男友提告。
他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特別提醒留法台灣學生,「對自己要有『說不』的自信」,若
是誠心交往,對方不應該因為拒拍私密照就不愛了。
依據法國刑法,以任何形式散播私密照或影片,可處兩年有期徒刑及6萬歐元(約新台幣2
15萬元)罰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a4CqG
5.備註:
聽之前有留過學的朋友說在國外台灣學生都很敢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