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加班費違法、逼自願離職 慣老闆嗆「我管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8-01-09 09:56:35
※ 引述《wwf0322 (奴才)》之銘言:
: 加班費違法、逼自願離職 慣老闆嗆「我管那雞X法,不爽別做」
: 網友也紛紛撻伐說:「台灣的慣老闆心態:有錢不怕請不到人。不合法干我屁事。」、「
: 老闆就是這種態度,政府還要我們自己跟老闆談判?」、「物流業、餐飲業、護理界、保
: 全業 都超時啊,哪個政黨執政時關心過?這些老闆都是被寵壞了,答應好的,點破還
: 腦羞成怒!」
勞工不團結「出自於階級對立」
很多人認為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就該領多少的錢
那些領低薪的行業,就是因為不需要什麼技術
超長工時、低薪,就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覺青」為什麼廣大的勞工不挺?
因為在很多底層勞工的眼裡
這些覺青所要爭取的是「他們中產以上階層」的利益
舉個例:
保全每日工作12小時,每月24天 → 每月288小時 (288 = 8x24 + 2x24 + 2x24)
每月核算薪資 = 基本工資 + 超時x加班時數
= 22000 + 140x48x1.3 + 140x48x1.6
= 22000 + 8736 + 10752
= 41488
好,如果照「勞團」的算法
若基本工資拉到27111,時薪160
保全每日工作12小時,每月24天 → 每月288小時 (288 = 8x24 + 2x24 + 2x24)
每月核算薪資 = 基本工資 + 超時x加班時數
= 27111 + 160x48x1.3 + 160x48x1.6
= 27111 + 9984 + 12288
= 49383
你的想法是? (請用直覺選)
一、媽的...保全每天坐在那邊發呆12小時,還可以領快5萬
拎北讀到大學畢業,才領3萬初
不合理啦,保全滾去領基本工資22K+時薪140核算加班費就好
二、不會啊,保全用時間去換錢
隨著基本薪資調整,領的錢變多很合理啊
就是因為這個社會
有太多的人認為領低薪、高工時
是因個人能力而理所當然 → 選項一
每當有調整薪資結構的勞團發聲時
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多少能力做多少事,領多少錢
冥冥之中,每個人都成了慣老闆的打手
「覺青」們
當你們有天覺得即使自己能力再強,也能把原本是用你們能力賺到的錢
平均分配盈餘,給那些底層的勞工朋友時
就是勞工跟覺青站在一起,走上街頭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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