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常看到廢死的蛋頭學者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廢除
: 這個宣稱我資質不好一直無法理解
: 以酒駕舉例吧
: 就因為一想到酒駕被抓到會被判公共危險抓去關
: 所以我開車去聚餐一定不喝酒
: 光公共危險罪就能嚇阻人了
: 殺人償命還不能嚇阻是什麼道理?
: 就算真的不能嚇阻好了
: 不把它變成更能嚇阻的車裂凌遲腰斬就算了
: 反而廢掉是哪一招?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好好教育我一下為何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取消?
: 這其中的道理想不通阿
雖然「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最後的結論不一定正確(我就保守的這麼說了)
不過這裡舉個簡單並且常常被提到的例子,你大概可以知道那些反對死刑
或者說-對於死刑的存在認為必須更嚴謹看待的人的理論的出發點是什麼
過去,在《懲治盜匪條例》下,擄人勒索是為一死刑(此法在九一年廢除)
但此重刑除了並沒有抑制擄人撕票案,反而造成擄人者幾乎必定選擇撕票
為什麼?你可以假設你是個綁票犯,而綁票這件事情被抓到就是唯一死刑
這時候認為你應該做出來最經濟(延伸閱讀:賽局理論)的選擇應該是什麼
帶著人質跑增加被查獲的風險?還是總之先撕票再說至少減少被抓機率?
如果被警方發現包圍了,你會舉手投降,還是加滿腎上腺素把警察殺光?
期望值 = 機率 X 報酬
當然拿綁票這種通常都是預謀性而非臨時起義的行為跟喝酒比當然不太對
但是你可以想像的是,如果酒駕遭到攔檢取締者處唯一死刑,結果會怎樣
酒駕者就算把臨檢站撞翻把車開到人行道輾過行人也都要逃避酒駕啊!!
(或者,就像你常在新聞看到的-各種巧妙規避,反而讓法律失去作用了)
回到你的問題(我不確定你想問的是犯罪還是聚焦在殺人償命這件事上面)
首先,殺人這件事情,大部份都是預謀(不管是基於什麼鼻屎大的殺機啦)
包括最常見的「把舊情人約出去談判結果一時激動揮下了預藏的水果刀」
在這些不管是基於理性還是腦衝居多的行為,總之你知道他們就是會發生
重點來了,這件事發生以後,犯罪者,會選擇投案?還是拼命毀屍滅跡?
「反正一被發現就是死!」像個雷普利一樣把周圍的人殺光,也不意外了
同時,由於唯一死刑這件事情讓法官完全無裁量空間(誤判冤罪了怎麼辦)
實務上,會產生什麼扭曲呢?舉個例子:用刑法59條,說他「情堪憫恕」
至於死刑到底會不會執行嘛…反正很多人心裡想的是「這責任我可不扛」
然後,如果我們再從犯罪率來看,就會有很多人拿廢死的國家犯罪率來講
或者說法律沒有變嚴苛但犯罪率卻「自然」下降了…故死刑並非抑制關鍵
(以前面提到的綁票來說,你可以看看警政署的統計資料,去年只剩三件)
那麼,看起來百害無一利(而且重大的冤獄很多)的死刑,是不是該廢除了
對,死刑會嚇阻你犯罪,但如果闖紅燈罰十萬你會不會一樣不敢闖紅燈?
那既然十萬塊就夠嚇你了(而且誤判不是不能挽回的),幹嘛非得用死刑?
這問題非常複雜,而且基於不同的信仰出發點,想法基本上就不可能交集
因為任何的問題都要牽涉到比例以及權重,而每個人的權重卻是不一樣的
比起仰賴死刑,想辦法減少警察吃案(譬如啦)是不是還更能夠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