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年輕人晚婚晚出社會 專家:青春期應延長至24歲
3.完整新聞內文:
一般傳統上認為,12到18歲是青春期,也就是兒童轉變為成人的一段時間。而台灣的法律
上和社會上也認定18歲以後為成年,須負完全的法律責任。但最近有專家指出,因應青少
年在學校和家庭的保護下時間更長,出社會的時間越來越晚,青春期的認定標準應放寬至
24歲。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一個澳大利亞的研究團隊在《兒童與青少年健康》期刊上表示
,改變青春期的定義對政府的決策十分重要。發達國家因為營養和健康水準的改善,比起
過去的150年,青少年大概提早了4年,10歲左右便步入青春期。
與此相比,生理上青春期的結束卻也更晚,身體持續發展的時間更長,大腦在20歲後還繼
續成熟,讓工作更有效率,智齒可能到25歲才長出來等等。在社會條件上,年輕人結婚成
家的時間越來越晚,儘管許多人已經過了18歲,但還沒有辦法開始接受成年人的角色和責
任。
因此,專家指出,社會政策應該針對這些變化做出改變,如延長青少年福利直到25歲,「
將青春期定在10至24歲更適合如今青少年的發展」。但也有育兒社會學家只出,比起生理
因素,年輕人受到社會期望的影響更大,不應該阻擋青少年想自立的渴望,而應該保持對
下一代最高的期望,否則恐有年輕人幼兒化的可能。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812/294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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