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yAlbert (蛋黃溫)》之銘言:
: 聽朋友說他們家的小孩覺得台灣法律太恐龍
: 所以將來打算去中國念法律系
: 可是對岸的法律不就是黨說的算嗎?
: 貼一個維尼文可以被判2、3年
: 辯護律師被撤照
: 去中國念法律?
: 這是什麼概念?
: 有沒有卦?
去中國念法律就是為了舔共啊
而且極為單純
不需要背法條,只要會揣摩上意,知道當權者、大官內心的想法就夠了
中國的法律有他們五千年中華文化的特色跟搞法
你不能用西方國家的角度去看
就像習近平說他們修憲非常民主
甚至平民百姓對於這次修憲也說挺好、挺民主的
我們就知道
中華文化五千年,博大精深,不是外國人能了解的
我們台灣人西化太深,已經完全不了解他們的中華文化了